治理公路“三乱” 严禁无权部门拦车检查

2009-4-17 10:4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不得向执法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运管部门上路拦车检查须报市纠风办批准、坚决查处仅凭目测认定超限超载。记者获悉,我市将全面开展2009年公路“三乱”(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剑指上路执法时的违法行为。 
   严禁无权部门上路拦车检查 
  我市规定,严格控制上路执法部门和单位,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上路设站、拦车、检查收费。交警执勤要以巡查为主,不许定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以纠错为主,不许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运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理,在车站、货物集散地进行检查,严禁随意上路拦车检查。 
  确实需要上路检查的,要制定上路计划,明确执法地点、时间,并报市纠风办批准,由执法部门联合上路,不得各自为阵。同时,不得向执法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或以罚代纠、以罚代管、重复罚款。非执法人员不得执行检查、收费和罚款任务;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 
  不得仅凭目测认定超限超载 
  对超限超载行为,要按照“源头封阻、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联合执法”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 
  坚决查处仅凭目测认定超限超载、只罚款不卸载、罚款不开票据及借执法之名牟取私利等行为,保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顺利进行。 
  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应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执行处罚必须依法告知处罚对象,公开并严格执行罚款、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标准。同时,严禁超标准罚款和重复罚款。 
   6月前规范电子警察设置 
  今年6月前,我市将完成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对全市电子警察、电子测速的设置情况开展调研,了解当前电子警察、电子测速的设点情况,建立电子警察、电子测速向社会公示制度。 
  同时,认真解决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警察执法设备在设置和使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电子拍照和电子测速型号不统一、不规范,电子拍照和移动雷达测速仪未经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测,限速不科学、不合理,电子监控区公开告知方式不够完善等问题。 
   治理“人情车”“特权车” 
  各收费公路收费站点开辟鲜活农产品运输专用绿色通道,设立专用通道标示牌,引导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凡明显违法装载、拒绝通行指定车道、拒不接受查验的车辆,不予享受绿色通道优惠。 
  今年,我市深入开展治理“人情车”、“特权车”工作。对不符合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一律不得减免车辆通行费,严肃查处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以减免车辆通行费作为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禁止同时拦截超过3辆车 
  我市对公路“三乱”治理实行限时处理制度,并给执法人员划定了以下“红线”:在公路上,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禁止拦截没有明显违法行为车辆;禁止在150米路段内进行双向拦车;禁止同时拦截超过3辆车定点检查;禁止收费、罚款不开票据、少开票据,不按规定填写票据或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禁止随意拦车搭乘;禁止超越职责范围、超越执法区拦车检查、收费或罚款。 
  处理“三乱”2小时内到场 
  对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公路“三乱”问题,能立即赶到事发地点的,要立即赶到现场处理;距事发地50公里内的应2小时内赶到,20公里内的1.5小时内赶到,10公里内的应在1小时内赶到。同时,各级治理公路“三乱”举报电话要在各收费站、检查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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