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12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

2009-4-10 11:0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4月8日起,瑞安交警部门将对全市范围内存在情节轻微、不影响交通安全的12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口头教育警告处理,即执勤交警对驾驶人予以口头警告,但不罚款、不记分。 
  实行警告教育处理的12类轻微交通违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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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0万元救助弱势群体世界温州人论坛拟6月举办温州中学自主招生184人温车展百万元豪华车频频获单一、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经教育后能及时纠正的; 
  二、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经教育后能及时纠正的; 
  三、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能及时提供的; 
  四、未随车携带行驶证,能及时提供的; 
  五、机动车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物品、饰品,影响视线,经教育后能及时纠正的; 
  六、机动车因天气原因号牌被淤泥遮挡的,经教育后能及时纠正的; 
  七、外埠机动车临时进市区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禁止通行、禁止驶入等禁令标志,经教育后能及时纠正的; 
  八、非营运性机动车在禁止临时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查处过程中驾驶人到场,并能立即驶离的; 
  九、当事人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十日之内仍驾驶机动车被当场查获,滞留车辆后由持有效驾驶证的人代替驾驶的; 
  十、在市区道路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现场查获,经教育后能及时纠正的; 
  十一、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经教育后能及时纠正的; 
  十二、机动车因办理婚、丧事宜将机动车号牌遮挡,经教育后能及时纠正的。 
  如果当事人经教育仍不配合或屡教不改的,民警依然会根据规定予以处罚。对于影响交通安全的超速行驶、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的处罚绝不会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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