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部门联动“打黑”欲建长效机制

2009-3-5 8:2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关于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营的专项治理活动的统一部署,2月23日,湖北省交通厅、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对湖北省落实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求在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联动执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实行综合治理,并建立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 
标本兼治 把握三个工作重点 
    湖北省将通过本次打击“黑车”专项行动,基本杜绝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基本杜绝摩托车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行为,实现无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的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非机动车,无“克隆”出租汽车,取缔黑恶势力操纵的非法营运团伙,逐步引导简易机动车退出出租车客运经营市场,实现经营环境明显改善、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将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特别是将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二是重点查处“黑车”,各地将大力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二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三是重点治理主要区域,对“黑车”等非法经营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治理主要线路、机场、车站、码头、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的非法运营行为。 
狠抓落实 做到“五个坚持” 
    湖北省在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争取监察、纠风、城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新闻媒体的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专项治理的合力。在“黑车”猖獗的地区,抽调运管、客管、公安、治安、城管、工商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区域性治理专班,确保治理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二是坚持依靠群众,把握打击重点。各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活动的汽车、机动三轮车、非机动车、“摩的”等,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区黑恶势力操纵的非法营运团伙的基本情况,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省交通厅运管局设立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黑车”车主的教育和引导。对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和“三无”车辆,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吊销有关证照,对已确认的报废车辆由有关部门公开销毁。对妨碍执法、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和公务人员参与出租汽车经营、私养“黑车”、为非法运营者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也要进行重点打击。 
    四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各种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打击非法营运的主要依据和主要措施,报道“打黑”过程中的焦点、难点问题,为治理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以及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认真研究出租汽车市场和城市区域公共交通供需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出租汽车运行组织和运力投放制度,通过合理增开公交车辆、延长公交线路开行时间、增加公交班次等方式方便居民出行,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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