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通违法异地处理6月前有望实现

2009-3-25 12:0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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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上午,副省长姜斯宪在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透露,从2008年开始,省公安部门已经着手对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程序、软件开发等进行研究。力争在2009年6月前,实现在全省各市县公安交警支、大队任何一个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当事人无异议、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姜斯宪当天在会议上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时还指出,目前,全省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已超过20万辆,由于我省迟迟没有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等现象比较突出。大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不断涌向路面,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管理问题亟待解决。 
  姜斯宪指出,海口现有的摩托车将于2010年底全部到报废期。届时,将全面禁止摩托车在海口市市区内行驶。《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已列入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下一步,将加大对海口市内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动车(非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查处力度,尽快出台《海南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据了解,省人大常委会在对我省实施交通安全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时也发现,我省至今尚未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授权,制定非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导致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管理失控,大量的不同种类的电动自行车穿行市区,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同时也给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难题。 
  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建议,海口市区主要道路可考虑禁止摩托车通行,对电动自行车纳入登记管理。对禁摩后部分市民的需求可予补充,可购买电动自行车满足出行需求。省政府应依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尽快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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