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新疆对外开放水平合作备忘录

2009-3-2 23:1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2月28日,海关总署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签署《关于进一步提高新疆对外开放水平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共同提高新疆对外开放水平。 
据了解,海关总署将推进新疆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市的保税物流、加工贸易、仓储配送、会展采购等功能,支持乌鲁木齐市成为依托内地、辐射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市场的出口商品基地和区域性国际商贸中心,促进新疆的口岸优势和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进一步扶持新疆边境贸易发展,落实国家关于边境小额贸易的优惠政策,将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免税额度,由每人每日价值在3000元以下提高到人民币8000元。对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统筹规划,科学设定海关监管模式和操作流程,加速推动合作中心建设;海关将落实“提前申报、货到验放”、“预约通关”等通关便利措施,支持新疆特色产业发展,促进新疆重大项目建设,并扶持有条件的口岸发展进口资源落地深加工、出口加工、保税物流、仓储运输和现代物流业等产业。根据合作备忘录,海关还将从加强统计服务、支持新疆口岸大通关建设、维护贸易秩序、提高服务能力共计7个方面促进新疆对外开放工作。与此同时,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积极协调国检、边检、外贸部门与海关的联系协作,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为海关执法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并加大对口岸基本建设和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支持海关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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