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民企也有机会

2009-3-19 23:4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记者李霞
事件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近日表示,商务部最近制定的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将下放核准权限,仅保留对少数重大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姚坚指出,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发展较快,2008年,全国对外直接投资已经达到了521.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96.7%。 《办法》体现了便利化、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以及权责一致的原则。今后,商务部将继续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完善 《办法》内容,不断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支持企业更加积极稳妥地走出去。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评论
    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对促进经济增长意义重大。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改革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大力支持我国企业 “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近年来,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能力正在不断增强,由传统的投资向跨国并购、参股和境外上市等多种形式扩展,投资的领域也由一般的加工制造业向资源开发、制造研发等众多领域转变,地域已经从发达国家和地区向发展中国家地区拓展。
    由于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导致一些国家的采矿业价值也大大缩水,这正成为中国钢企海外并购的良机。持续扩大的经济规模和经济结构的特征决定了中国对矿产品迅速增长的庞大需求。中国铝业注资澳大利亚力拓集团、中国五矿宣布收购澳大利亚OZ矿业……中国国有企业眼下正掀起一轮境外能源投资高潮,相比之下,民企 “走出去”的道路坎坷又曲折。
    去年11月份,由中国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沙钢集团牵头,联手国丰钢铁、德龙钢铁等十余家规模较大的民营钢铁企业,准备组建民营钢铁企业联合体到海外买矿及投资矿山,但迟迟没有获得批准。
    民企海外投资矿业,需要两项保障做后盾:政府支持和自身实力。全国政协委员、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对本报记者说: “困扰民营企业海外扩张最大的障碍是资金来源”,他为此在两会期间,递交提案建议有关部门设立 “中国民营企业境外能源矿业投资基金”,通过政府部门鼓励民营企业强强联合,主导设立专项投资基金,通过对到境外投资开发有关战略资源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对境外资源并购提供专项贷款等,在资金上给民营企业大力支持。
    民企机制灵活,也有 “走出去”的强烈愿望,如果政策面给予民营企业投资境外能源矿业协调机制、金融支持、经营权、信息提供等方面的支持,则可以减小民营企业在境外能源矿业投资方面的资金风险。
    民营企业涉足海外投资,如果没有充足资金做后盾,往往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这种风险对民营企业来说是致命的,而国有大型企业即便投资出现亏损,由于能够容易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甚至相关部门的注资,这些企业往往能够逃过劫难。
    胡成中还建议,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宏观指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服务体系;抓紧清理审批、税收、关税、出入境管理等不合理规定,放宽外汇管制,允许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申请国内外汇贷款;对境外勘查开采企业运回的矿产资源及加工产品,在通关方面给予便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税收方面给予减免。
    “我觉得民营企业目前尚不具备在海外投资矿业的综合实力。”德龙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丁立国对民企海外投资抱谨慎态度,在他看来,投资外矿从钢铁企业本身来说是个长期趋势,但是有个阶段性的决策问题。目前金融危机尚未到底,海外“抄底”并不是最佳时机;民营钢企投资外矿形式非常灵活,可以通过股票交易或是资产置换,但高风险资本运作则是民企的“短腿”。
    民营企业为我国钢铁行业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对外投资合作中为稳定外需、扩大内需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将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提供参照标准和政策引导,我们有理由相信, “走出去”,国企、民企都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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