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系统法制工作要点

2009-3-19 14:1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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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区交通系统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以落实 “五五”普法规划为基础,以健全交通政策法规体系为重点,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创新执法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加强执法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为保障,为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步伐,实现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交通普法宣传力度(一)加强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重点针对行业影响比较大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交通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宣传工作。要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邀请法律专家授课,重点解读新出台的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要继续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下基层”和“送法到群众”活动。 
  (二)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坚持“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发放传单等专题活动,扩大交通法制宣传效果。 
  (三)加大交通政策法规公开力度。着手编制新的《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实务手册》,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初稿,在年底前修订完善成稿付印。同时,结合厅公路交通信息资源整合项目,着手建设交通政策法规数据库。 
  (四)认真贯彻实施《全区交通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内交发[2006]636号),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抓好“五五”普法验收前各项工作,着手准备“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五)组织召开全区交通系统法制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交通法制工作取得的成就、经验和不足,表彰奖励法制工作、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析交通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法制工作思路和任务。 
  二、进一步健全交通政策法规体系(一)积极做好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协调、沟通工作,加快交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进度。重点争取《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实施细则》提前列入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二)围绕交通中心工作,结合交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按照切实可行和急需先立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交通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意识,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内容的合法性及公开公布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 
  (三)根据交通发展形势和政策法规的变化,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废止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厅直各执法单位要根据公布的执法依据,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交通行政执法职权,依法分解到每个执法机构和岗位,并明确具体的执法责任。 
  要制定本行业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方案和详细的执法标准、流程,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以上工作要在年内全部完成,并将工作成果于年底前报交通厅。厅将就此项工作对各单位进行检查。 
  (二)总结近年来交通行政执法改革的经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改革配套政策法规体系的研究,加大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模式改革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探索推进公路交通统一执法的有效方式。 
  (三)推动交通行政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标志标识和执法文书规范统一工作,逐步树立统一的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提高交通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四)建立健全交通行政争议化解和处理机制,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实施交通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交通行政复议文书,规范和提高交通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一)建立充实交通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要聘请系统内外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人员,担任专兼职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员,组建专兼职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确定日常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确保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二)上级交通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制度,加强对下级交通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各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执法门类许可、处罚、强制案件的监督审查,特别对处罚额度较大的案件,要通过事前审查、事后报备和罚缴分离等制度的实施,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加大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厅将于年内开展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专项检查考评活动,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实绩目标管理,以提高交通执法为民的社会形象和实效。 
  五、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一)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全区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明确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严格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更新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内容。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配合交通运输部建立交通行政执法IC卡证件管理数据库,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逐步开展我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行政执法证》IC卡证件更换工作。 
  (三)加强各级交通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各盟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执法单位要有专门机构负责法制工作。各旗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各级交通执法单位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交通系统其他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普法宣传、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 
  (四)提高交通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素质。要严格资质管理,严把准入关口,确保交通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素质能够满足岗位要求和交通发展需要。要加大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交通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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