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千吨级运输船舶实施燃油污染“交强险”

2009-3-13 20:0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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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二00一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于今日正式对我国生效。记者3月12日从浙江海事局获悉,浙江辖区内的首批二十五艘一千总吨以上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已全部实施燃油污染损害保险制度。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称,这一被人们称之为海上船舶燃油污染“交强险”的保险制度,将大大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对于确保船舶燃油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有效开展、加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浙江海事局危防处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沿海运输船舶吨位越来越大,燃料油一旦泄漏,对海洋生态环境将是不可估量的损害。而该公约旨在保证船舶燃料油泄漏造成的污染损害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实施燃油污染损害保险制度后,航运船舶企业的赔偿风险相应减少,油污受害方理赔基本能得到保障,公共环境污染损害后的恢复性费用也可以得到合理补偿,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群众清污积极性。” 

  《二00一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在二00一年三月得到国际海事组织正式通过,并已于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生效。按照规定,今年三月九日起《二00一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公约要求,一千总吨以上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沿海运输船舶都要实施燃油污染损害保险制度。 

  目前,浙江辖区共有一千一百九十六艘一千总吨以上的运输船舶适用该《公约》,其中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二十五艘,另外一千一百七十一艘国内沿海运输船舶也将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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