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保税物流中心获海关总署等部门发文批准设立

2009-2-27 4:4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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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海关总署、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文批准设立南宁保税物流中心。至此,包括此前已经批准设立的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和北海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设立的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已获准设立4个,经济区的保税物流体系框架已经形成。体系框架的形成为经济区吸引国内外资源、提高开放合作质量,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增强参与国际国内合作和竞争优势获得了新的强大动力。 

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总署批准,对多家物流企业实施保税仓储管理的封闭的海关监管区,主要具有满足物流所需的保税仓储、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采购、分拨和配送、国际中转、转口贸易等功能。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建成后,进入中心内的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南宁保税物流中心享受一系列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国内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物流中心内的货物进入内地,视同进口,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征、免税,或保税;物流中心外企业销售给物流中心内企业并运入物流中心供物流中心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包装物料,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对物流中心企业之间或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区港联动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免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保税物流体系建设,将之作为加快北部湾经济开放开发、实施《规划》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一再与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对接沟通、争取支持,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实地调研、现场办公,推动这些海关特殊监管区的规划建设和升级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目前,钦州保税港区一期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总投资的54.8%,一期2.5平方公里已完成海域吹填,联检大楼的裙楼已封顶、主楼预计将于5月封顶,10万吨级航道已通航,首个落户的石化物流项目已正式启动。凭祥综合保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一期建设方案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配套基础设施已开工建设。北海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工作已准备就绪,即将开始招商。南宁保税物流中心正在抓紧推进总体规划和一期建设方案的报批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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