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局密切关注违法卷烟运输新动向

2009-2-26 10:3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日,浙江海宁市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线索再次于海宁市某托运部当场发现数件伪包装的卷烟,但为了能进一步扩大战果,该局执法人员并没有立刻采取行动,而是对该批货物进行监控,当涉案当事人将货物装上一辆长安轻型厢式货车离开托运部时,该局的执法人员也紧随其后,最终查获“2.10”案件。

  该局综合近年来查获的利用托运站托运的违法案件分析,都具有以下共同点:

  一、托运的办理手续很简便。把要托运的货物送到托运部,工作人员在托运的货物上贴上收货人姓名、联系电话的封签,就可装车运输。据查,在托运单上虽有发货人单位、地址栏,但不强求填写,只要有收货人的电话号码,能通知到收货人就可以了。因此,查获的托运卷烟往往货单上发货人姓名是假的,或者以某某先生或小姐相称,收货人也不是卷烟零售户本人,远比自已运输风险来的低。

  二、托运速度快,成本较低。据悉,从广东托运至海宁一般只要二天就够了,一般一箱卷烟的托运费为10元左右,非常廉价。

  三、隐蔽性强。托运公司所托运的货物多而杂,经过伪装后的假卷混迹其中,极其隐蔽,在运输过程中也都用其它纸箱外面再用绿色皮袋包装进行伪装。

  对于上述情况,该局采取的做法是:

  首先要加强管理,注重信息搜集,提高打击的有效性。

  其次要与公安、工商、公路运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对托运站开展自律教育,不得承运违法物品,若被查获或者在抽查过程中发现有托运违法卷烟的,应根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对托运站依法进行严惩。

  另外还要加强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让物流人员了解相关的法规政策,使其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同时加大典型案件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物流人员的法制观念。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