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等五省取消二级公路收费

2009-2-20 12:2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促进闽省交通运输和港口物流发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促成海西经济区早日成为全国重要区域物流集散中心,闽省政府决定:从21日零时起,全省120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全部停止收费。据悉,与福建一同列入全国首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试点的还有山东、江苏、安徽、江西四省。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精神,福建等华东五省被列为首批试点省份。取消该项收费后,有利于降低当地公路运输成本、推动城乡、区域间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有利于减轻民众出行负担,改善投资环境。而眼下正加快交通运输和港口物流的发展,加速区域物流集散中心建设的福建省,从海西经济发展战略考量,主动提出作为首批试点。 
不过,福建省交通厅明确表示:依法经省政府批准收费的经营性公路、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仍按原定政策继续收取通行费,其收费站点包括:闽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厦门大桥、厦门海沧大桥、泉州梅花岭隧道、泉州刺桐大桥等四个经营性公路收费站,厦门集美特大桥、厦门杏林特大桥等两个一级公路收费站。 
据悉,此次闽省取消120个收费站,将造成一年10亿元贷款的债务,中央和省政府将会给予大约四成的政策性补贴,其余还要当地自行解决。但绝不允许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在公告取消收费的时限后,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公路通行费。由于此项改革还将涉及到原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安置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安置指导意见,多渠道解决他们的安置,并力争在三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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