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2009-2-2 19:16: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政府性投入力度。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制度,结合年度重大项目安排,加大对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将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内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内影响大、带动作用强、具有示范效应的重点集聚区、重大项目建设和培育农村市场及传统服务业的改造提升。 
  ●加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扶持力度。至2009年底安排4000万元财政引导资金(以下简称“新增资金”)用于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增加投入。新增资金主要投向高端服务业领域,扶持期为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的稽察力度。按照全市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新增资金监督、管理和审核,做到专款专用。对骗取、转移、侵占、挪用、截留、挤占资金,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或竣工完成的,有关中介机构在评估中弄虚作假或提出的评估意见严重失实的,将限期收回已下达的资金,并按照相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理、处罚;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加快形成服务业政策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加大对服务业重点领域扶持力度,清理不合理规定和限制,充分运用准入门槛,税费征缴、价格监管、财政信贷等调控手段,以调整和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为核心,重点扶持服务外包、科技研发、创意设计、金融商务、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旅游休闲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营,形成共同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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