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减免2008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政策出台

2009-2-2 13:2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前,市地税局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减免审批,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减免2008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政策进行了明确。要求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于今年2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分局办理减免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2008年度减免条件首先照顾的还是“民生概念企业”,规定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且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减免年度实际招用人数每人年定额500元为限额享受;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其他税费优惠政策时一并予以减免,并按每户每年定额1000元为限额减免。对经市(地)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其资源综合利用部分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可给予100%的减免照顾。对污水、垃圾和污泥收集和处理企业,其收集和处理的污水、垃圾和污泥收入,可给予100%的减免照顾。

    其次,对科技创新型企业也同样给予重点照顾,规定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的经营收入,可以给予100%的减免照顾。省级农业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可以给予100%的减免照顾。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老企业新认定)和连锁经营超市,自新办之日起,可给予免征3年(含新办当年)的照顾。

    2008年度对服务业的扶持有所加大,规定经省经贸委等6部门认定的省重点流通企业,可给予80%的减免照顾。农产品流通企业,如按规定缴纳确有困难的,可给予80%的减免照顾。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困难文化企业,可给予80%的减免照顾。AA级以上资质(含AA级)现代物流企业,可给予减征50%。

    申请减免需要提供的资料:书面申请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申请审批表”(该表可从金华财税网下载)一式一份(申请减免额度在10万(含)以上的企业一式二份)。其他需要报送的证明资料,可登录金华财税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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