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收入税费仍须征收

2009-2-12 14:1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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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取消养路费后,我市一些小货车等营运车主误以为车辆运输收入营业税等相关税费也不用再缴了,有关单位近期也接到不少此类咨询。日前,市地税局为此特别提醒,我市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今年仍正常征税,相关纳税人和单位应及时申报。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提供运输劳务取得运输收入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从事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等运输劳务取得收入,都属于征税范围,应在每月15日前向地税部门按实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基金、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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