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东北亚粮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粮食高效流通

2009-1-24 23:4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发挥国家级粮食市场的价格引导作用、规范粮食交易行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和产销对接、实现粮食高效流通,吉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拟在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基础上,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分步实施(即用一年左右时间搭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三至五年建立完整的粮食电子商务配套体系),积极构建东北亚粮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高效快捷的电子交易方式,为粮食流通服务。

  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建立为吉林省构建粮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政策环境和强有力的业务保障。同时,为最终实现东北亚粮食物流市场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要构建粮食电子商务平台,就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建设网络设施及交易场地。利用吉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现有办公设施及网络条件(吉林粮食市场网),把现有的办公场所改造成现代化的交易大厅,实现网上竞价交易、无线遥控交易、远程交易等多种交易方式。二是升级改建交易大厅。改造成能容纳100多名客商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大厅,然后利用现有网络加以升级改造,实现网上交易、无线竞价交易等新的交易手段,以提升现有的交易方式,改善交易环境。三是与国家和其他省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网,并在吉林省延边设立网络终端,在网上进行交易以及处理交易后的双方签约、交割、结算、物流配送、商务纠纷等,并提供准确快捷的信息服务。

  建成后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具有四大功能。

  一是信息发布功能。农民经纪人和各县、乡的农民种粮大户以及贸易商和销区的用粮企业(包括国外客商)只要成为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会员,就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上网发布供求信息,寻找交易伙伴。发布的供求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品种、等级、价格、发货地点等。

  二是合同洽谈功能。买卖双方上网发布供求信息,寻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后就进入合同洽谈阶段。买方或卖方可以通过该系统起草购销合同,然后通过该网络发送给交易对方,对方接收到合同后可以进行相关条款的修改,直到买卖双方网上洽谈成功,达成交易合同。

  三是结算功能。合同成交后,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粮款结算、资金划拨。买方先将全额货款汇入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结算账户,待卖方携带粮食发运手续到交易中心办理货款结算时,先将一定比例的货款划拨给卖方单位,待买方单位确认实际发运数量后,再将剩余货款据实结算。

  四是物流配送功能。在这一系统中,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是关键,只有建立了功能齐备的配送体系,才能够协助买卖双方实现粮食的交割,提高成交合同的履约率,以实现电子商务交易的最终目的。通过股份制的方式组建专门的物流配送公司,形成两至三种运输体系。一是公路运输系统。因为吉林省与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的公路运输距离较近,可以配备100辆自有公路运输车辆,形成一次运输粮食三至五千吨的运输能力,每月往返港口十五次左右,每月运输粮食能力约八万吨。二是铁路运输系统。与铁路部门联合组建铁路运输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自有铁路运输车辆,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协议,保证在粮食交易中心成交的粮食及时运出。三是开展海上运输及联运事宜。通过组建公、铁、海运输系统,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物流配送体系,使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真正成为东北亚粮食集散中心的承载平台。

  加快开发出网上中远期合约的交易方式,使中远期合约的可转让性和流动性大大提高。利用这一功能,买卖双方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中远期合同的交易,约定在半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内的某一时间进行粮食交割。在合约没有进入交割期时,可以进行合约的转让交易。进入交割期后,持有合同的买卖双方必须进行现货交割,可以通过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已经建立起来的网上现货交易系统进行粮食的实物交割,也可以自行交割结算。

  在省内粮食主产区和港口确定10-15个仓储条件好、经营量大的粮食仓库作为中远期合同的交割仓库,建立起中远期合同的现货交割体系。同时,采用构建的粮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举办网上竞价交易,结束吉林省多年来举牌竞价交易的历史。

  (作者:刘亚特 单位:吉林省长春市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