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晋鄂三省邮政拓宽服务管理渠道

2009-12-23 11:0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前,辽宁、山西、湖北三省邮政公司与本省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加强合作,建立服务投诉和解对接机制,这对拓宽邮政服务管理渠道、加快改进邮政服务、提高邮政社会声誉等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和现实意义。 
辽宁省邮政公司与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全省邮政服务投诉和解对接工作机制的通知》,共同协商制定了《邮政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双方决定在密切联系的基础上,建立省、市两级邮政服务投诉和解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实时联络制度,加强沟通协调,规范投诉受理渠道和流程,强化邮政企业的自律意识,争取最大限度地调解、和解、解决有关邮政服务投诉,提高争议事件的处理效率。 
山西省邮政公司就邮政服务的有效完善与省消费者协会达成合作意向。山西省消协决定从地方消协的服务受理活动中,直接截取、处理与邮政服务有关的相关投诉,这不仅扩充了邮政服务的情报系统,拓宽了投诉受理渠道,而且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邮政日期间与邮政的合作创造了条件。此外,山西省消协与省工商局在管理职能上具有部门相通、工作交叉的特性,邮政企业可以通过消协这一平台,对其他服务行业的管理动态、业务格局、推进手段等进行参考和借鉴。随着山西省公司与省消协建立服务投诉和解对接机制,市、县两级邮政企业与消协也将于12月25日前建立服务投诉和解对接机制,从而为山西邮政服务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提供有力的保障。 
湖北省邮政公司与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文,提出在省公司与省消费者委员会及市州局与市、州、省直管市、林区消费者委员会(协会)之间,建立消费者投诉和解对接工作机制,以第一时间受理、解决邮政客户的投诉问题,提升湖北邮政的客户满意度。双方约定,湖北各级邮政企业为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协会)的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各级邮政企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为投诉和解联络员,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部门负责人为各级邮政企业的社会监督员,双方建立日常性联络沟通制度。邮政企业在发现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问题或出台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措施时,应及时向消费者组织通报相关信息;消费者组织在发现邮政服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消费者反映的集中性问题时,应及时向邮政企业反馈,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