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以服务业大发展带动区域经济优化升级

2009-1-20 16:5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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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十五以来,山东省莱芜市服务业总体保持较快发展,服务业总量翻了一番,服务业对就业、税收、消费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但由于莱芜市当前仍然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工业化加速发展的态势非常明显;一些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仍未消除,服务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下降,给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节能降耗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问题产生了消极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新一届市委高瞻远瞩,立足莱芜长远发展,确立了“一线连四区,打造三大特色产业板块”的战略决策,将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服务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今后五年,是莱芜市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事关莱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如何加快发展,实现和谐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本文着重就这一问题作一研究,对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服务业也称第三产业,是在人类的物质生活丰富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行业。服务业的发展状况与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发展阶段。目前由于种种原因,莱芜服务业的自身发展仍然相对滞后,与莱芜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发展要求还很不相称。无论是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长动力再造,还是从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水平提升的角度看,大力加快推进莱芜服务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构筑莱芜经济竞争优势、致力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紧迫而重要的战略性目标和努力方向。
  一、服务业发展成效和主要特点
  2002年以来,莱芜市采取多种政策举措促进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层次的提升,总体上看,莱芜市服务业发展领域不断扩展、新兴服务业不断涌现,发展水平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服务业的影响力和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断强化。
  1、总量规模迅速扩张。自2002年以来莱芜市服务业得到迅速发展。服务业增加值由2002年的53.68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02.15亿元(当年价),5年翻了接近一番,服务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2.51%(不变价增幅)。
  2、内部结构逐步优化。交通运输、商贸业等传统服务业相对繁荣,增速较快;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商贸流通、金融保险、商务服务等新兴行业开始崛起并蓬勃发展,形成了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共同促进发展的新格局。一是现代物流业发展势头迅猛。随着莱钢“十五”期间1000万吨产能的实现和泰钢、九羊等钢铁企业的发展,2007年全市“内生”物流总量已接近1亿吨。与钢铁生产相配套的物流贸易企业达500多家,其中物流企业240多家,年货物吞吐量6000万吨,32家企业年经营额超过5000万元,4家企业年经营额达到2亿元以上。二是旅游业发展步伐加快。目前,全市已有国家4A级景区1处、3A级景区3处、2A级景区4处、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6处、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2处。2007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308.74万人次,同比增长21.26%;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0.43亿元,同比增长39.83%,旅游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三是商贸流通业日益兴盛,档次明显提高。2007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1.85亿元,同比增长18.35%。馨百商厦、泰山?盛世嘉园、南方商城、银座城市广场、信誉楼商厦等一批投资过亿元的重点项目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沃尔玛、贵和、银座、十八乐等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相继落户莱芜,服务领域由单纯购物向购物、休闲、娱乐、餐饮、康体一体化发展,服务档次和品位显著提高。四是金融保险业快速发展。2007年全市金融机构实现盈利9.22亿元。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65.12亿元和313.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和9.65%,增速分别居全省第10位和第12位。各类保险机构发展到14家,实现保费总收入8.33亿元,增长38.08%。五是房地产持续增长,房地产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0.36%,2007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3.55亿元,同比增长35%,施工面积15.8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76.3万平方米,销售额15.66亿元,城乡居民居住水平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社会贡献增加。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从莱芜市目前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拉动GDP增长0.34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每实现亿元增加值可提供就业岗位3200个。2007年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1%,拉动GDP增长5.1个百分点,完成税收4.3亿元,服务业实现税收占地方税收的比重达到31.2%。服务业已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和支柱。
  4、资本结构趋于多元,投入总量不断加大。随着服务业开放程度的拓展,私营个体、外资等非公有经济单位纷纷进入服务行业,服务业的资本结构日趋多元化,2007年莱芜市服务业投资中,国有经济占19.66%,比重比上年下降1.03个百分点,私营个体占32.04%,比重比上年提高0.78个百分点。同时全社会对服务业的投入不断也加大,在2007年全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中,服务业投资达50.98亿元,比上年增长27.3%,资本结构的多元化和服务业投入力度的加大,将会极大地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潜力,进一步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5、拓宽了就业创业空间。目前,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23.86万人,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达到30.51%。近几年,全市新增就业80%以上由服务业接纳。
  6、服务业发展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从1992-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看,莱芜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可大致分为几个阶段(如下图)。第一阶段1992―1998年,服务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快速提高,由1992年的26.6%增长到1998年36.83%,第二阶段,1999―2003年,服务业所占比重虽然有所下降,但所占比重仍保持在30%以上,所占由36.83%下降至32.2%。第三阶段,2003―2005年,服务业增加值所占比重降至历史最低点,2005年只占全部增加值的25.44%,第四阶段,从2006年开始,莱芜市服务增加值所占比重缓慢上升,06、07年比重分别为27.41%和27.81%。从不同阶段看,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的变化说明一段时期内莱芜市服务业的发展滞后于全市经济的发展,近两年莱芜市服务业步入相对快速发展阶段。
  二、服务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莱芜市服务业发展已具备一定基础,形成了一定特色。由于莱芜市正处在工业化中期向工业化后期的快速发展进程中,近几年来服务业比重呈现回落,这是经济发展所处阶段的规律性特征的体现,南方广东、浙江、江苏以及我省的东部等沿海发达地区也同样呈现出这种阶段性趋向。然而,撇开第二产业快速发展导致服务业比重相对下降的因素,全面审视莱芜市的服务业经济,把莱芜市的服务业放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互相匹配的高度来分析,与发达地区相比,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需求相比,服务业发展还有很大差距。莱芜市的服务业放到全省乃至全国范围来考察,莱芜市的服务业经济仍然是一条必须正视的“短腿”,主要表现为四个“不相适应。”
  一是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与莱芜市拥有的良好发展条件不相适应。全市服务业总量偏小、比重偏低,明显滞后于区域经济发展步伐,与拥有的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条件存在较大反差。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44个百分点;2007年规模以上服务业投资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0.8%。2002年以来,我省服务业的增长一直低于制造业,分别比制造业同期增幅低1、0.4、2.7、5.9和4.1个百分点。2007年服务业增速虽然达到16.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只有33.1%,在全省排名第12位。2007年,我省人均GDP已达4000美元,但服务业增加值仅占GDP总额的27.8%,在全省中排名第十三位。
  二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不快,与快速发展的制造业不相适应。近几年,莱芜市制造业特别是钢铁生产和加工快速发展,客观上要求金融、、物流、科技研发、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强力支撑,但莱芜市的生产性服务业,尤其是为农业经济及工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各类服务企业发展层次低,成为影响和制约产业竞争力提升的瓶颈之一。2007年交通运输、仓储业和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8.71%,与国际平均水平的不足30%相比,明显偏高。金融保险与房地产业占服务业的比重为25%,与国际平均水平的30%以上相比,明显偏低。新兴产业尤其是信息产业发展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此外,莱芜市制造业产业链过于侧重实体产品的生产,物质材料消耗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大,与产品制造相关的金融服务支出、市场销售服务支出、人力资源服务支出、外购信息技术服务占全部支出的比重偏小,生产服务需求偏少。
  三是服务业支撑区域发展的能力不强,与加快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服务业结构转换升级较为缓慢,传统服务业仍占主导地位,仅交通运输和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就达38.71%,一些基础性服务业仍然发育不足。服务业与生产行业整合配套程度较低。新型业态比重较小,全市连锁经营只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广大农村服务业发展滞后。
  四是服务业发展的机制体制不活,与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不充分,部分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公共服务业社会参与度较低,市场竞争不充分,服务业发展活力没有充分展现这些既抑制了需求扩大,又影响了供给增长。
  这四个不适应是目前莱芜市服务业发展中的主要薄弱环节。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工业发展加快的因素,有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也有居民消费水平有待提高的原因,但关键还是观念、体制和政策环境方面的问题。
  三、制约莱芜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尽管从全国角度看,制约服务业发展有许多共性原因,如政策性的因素、现行管理体制的限制、市场发育不成熟、竞争不充分等,但莱芜服务业发展的相对滞后,与以下一些方面的因素不无关系。
  1、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观念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各界对发展服务业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重工轻商”、“重农轻商”、“重生产轻服务”的意识仍普遍存在,对服务业的重要作用、发展潜力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部分企业观念保守落后,小成即满、小富即安,做大做强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二是对服务业的认识停留在非生产活动的观念上,一些应当作为产业经营的领域,被当作公益型、福利型的事业来办。对于科技服务、文化事业等,过于强调其公益性功能;对于邮电通信、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过于突出其调节经济、保障社会稳定的功能;对于城市交通、社区建设等,过于看重其社会福利功能。由于观念的落后,许多服务行业过于依赖政府的投入,缺乏自我发展意识,应该提供生产性的服务往往由生产者企业本身来解决。近几年来,在公共事业领域按照“用发展的办法,用市场的手段,用创新的思路”的总体要求在服务业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总体来看,步伐相对缓慢,发展环境仍不宽松,现代服务业供给能力难以迅速扩张。
  2、开放程度相对滞后,市场化程度偏低。与全国的情况基本类同,首先,表现在垄断经营项目较多,市场准入限制严格。受政府控制的金融保险、邮电通信、交通运输、文教卫生、科研技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团协会等行业,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壁垒多,门槛高,包括其他一些服务行业对非国有资本和外资也没有开放。其次,表现在投资上仍以国有为主体,除住宿、餐饮、娱乐、房地产、租赁等行业主要由私营资本投资外,其他服务业的国有投资多在五成以上。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中的会展业、文化产业等几乎全是国有资本投资。再次,部分服务行业的市场价格体系尚未建立,服务产品的价格仍由政府管理制定。一些供不应求的行业、价格明显高出国际市场的行业、不仅服务质量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行业,市场供求状况和企业的成本效益也难以真实反映。
  3、收入水平相对不高,服务消费潜力不足。一切服务消费的需求,均决定于消费者的收入水平;一定的收入水平又决定着消费需求的水平、结构和层次。2007年莱芜市人均GDP虽然突破了4000美元,但在全省也仅排第七位,与东营、威海等地的差距在一倍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06元,与东营、济南等市地的差距在30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5913元,在全省也排第七位,与青岛、威海的差距在1500元以上。受收入水平的限制,城乡居民家庭开销以食品、衣物等生活用品为主,对服务业的需求有限。同时,占总人口较大的农村居民由于生活方式和收入水平的限制,对服务业需求潜能不足。
  4、城市化水平相对偏低,专业化服务水平不高。服务业有两个特点,一是绝大多数服务产品,其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高度同一性,即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二是要求最低的聚集效应,即人口须达一定规模,服务企业才能盈利,才能作为产业来经营。这就是服务业往往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根本原因。根据世界银行统计,1995年全球高收入国家城市化率为75%,中等收入国家为60%,2006年莱芜市城市化率只有49.62%,在全省中排名第八。可以说目前的城市化水平滞后于其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所应达到的水平。此外,莱芜市产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偏低,服务市场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技术市场、物资市场、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等缺乏统筹规划和促进其发展的体制、政策和法制环境,也是导致服务业发展不畅的内在因素。
  5、最终消费长期偏低,新型服务业带动作用不强。从源头上讲,消费才是经济保持良性循环最根本的因素,消费率的高低反映了劳动成果直接转化为消费享用的程度。服务业发达国家的消费率平均保持在75%以上,90年代中期,美国的消费率达83.7%、加拿大为79.5%、日本为70%,而莱芜市2003-2007年,平均消费率44.4%。高积累和大规模出口对增加有效需求,扩大经济总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增加出口与投资的同时,对本地消费市场培育的投入尚显不足,不利于经济增长与地区消费之间的良性互动。从服务业本身的增长动力看,传统产业仍是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力量,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科技服务等具有现代服务业特征的新型服务业的主导带动作用不够突出。
  6、人才匮乏。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大量的专门人才,像企业管理、市场服务、科技研发、技术推广、信息技术、电脑软件、电子商务、金融保险、咨询中介、综合物流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的发展,更离不开高端人才的支撑。莱芜市的高学历、高级职称人员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科技研发、信息技术、机关团体、金融运作等部门,多数现代服务行业是专门人才稀缺。据劳动力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因市场经济应运而生、极具市场活力和发展潜力的非公有制服务行业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从业人员的比重除科研技术有三成以上外,其他非公有制现代服务行业中的比重普遍较低。据对被调查的65家企业中,有41.5%的企业认为目前缺乏企业高级管理人才;46.3%的企业认为缺乏熟悉世贸组织规则的国际贸易、法律等专门人才。可见,现代服务业人才匮乏是影响其快速发展的又一制约因素。
  四、当前莱芜服务业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莱芜市服务业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难得机遇;既存在不利因素,也有良好条件。总体来看,机遇大于挑战,条件多于困难。莱芜服务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主要表现在:
  1、国际服务业资本加速向中国转移。“十一五”期间,国内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电信业将不同程度地对外资开放,有序发展外资商业批发企业、大型连锁商店和配送中心,鼓励国外大型物流企业到国内设立物流企业,积极推进旅游业利用外资,扩大运输、建筑、律师、会计、咨询等行业的对外开放,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领域引进外资。我国服务业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为国内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服务业将成为吸引和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国内服务业将有更多机会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理念、资金、业态,全方位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2、国内资本“东资西进,南资北上”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包括浙江、上海、江苏在内的长三角,这儿占中国2.2%的陆地面积,10.6%的人口,如今却占中国GDP的22.1%、财政收入的24.5%。成为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的区域之一。但是,由于土地、能源等重要生产要素全线告急,劳动力成本全面攀升,使得一些企业纷纷“出走”,南资北移成为当前资本流动的另一重大特征。而莱芜市具有承接南资向北转移的良好基础。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位置优越,抢抓“南资北移”的历史机遇,做好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对于加快莱芜市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国家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有利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2007年,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实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政策,鼓励支持服务业发展,特别是对旅游、中介、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在市场准入、税费优惠、金融支持、土地供应等方面将给予重点扶持。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4、接轨济南、融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为莱芜市服务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以济南为中心的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东北临渤海,北接京津冀地区,东与山东半岛城市群紧密相连,西与中原城市群遥相呼应,是中国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接京津冀与长江三角洲两大经济圈的重要地域,在全省“一体两翼”发展大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依托济青高速公路南线,莱芜市与济南可在40分钟车程内互达,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接轨济南、融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全省“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将推动莱芜市以现代物流、旅游、房地产、商贸、科技信息、电子商务为重点的服务业率先发展,发展的潜力和空间巨大。
  5、工业化步伐加快,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服务业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世界产业发展的规律表明,在工业化中后期,二三产业的加速融合发展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工业的竞争力越来越依赖产业链上游的设计策划、信息咨询、金融服务和下游的物流、配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撑,依靠制造业中间服务投入的增加;工业产品的附加值50%产生在研发、设计、物流、营销等生产服务环节,工业对生产性服务业拉动系数为1:1。目前,莱芜市工业化率已达到60%以上,但生产性服务业仅占服务业的30%左右,据测算,莱芜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尚有100多亿元的增长空间。
  6、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将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莱芜市“十一五”期间城镇化率每年将提高2个百分点,每年可拉动消费增长4个百分点。在城乡加速融合的城乡一体化新阶段,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其它生产要素向城市聚集,城市的载体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越来越突出,服务业发展的空间非常广阔。
  7、民生问题的高质量解决,有利于促进服务业向纵深发展。民生问题的本质是就业和公共服务,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更好的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一方面,当前服务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加快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就业问题的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的提出,开辟了服务业发展的新区域,据估算,十大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将新增服务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上,这对于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另一方面,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民生问题的更好解决。从当前情况看,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意愿的实现,有利于满足不同消费人群对消费的多样化需求,有利于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莱芜服务业的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紧紧围绕“三大特色产业板块”和“四个功能区”建设,突出抓好服务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三大载体”,着力抓好现代物流、旅游会展、商贸流通、金融保险、房地产、商务服务6个重点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推动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强化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引导作用,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突出服务业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以竞争促进发展,以市场化为服务业繁荣发展注入活力。
  2、坚持扩大总量与提升质量并重。不断扩大服务业的总体规模,提高占GDP的比重。加快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及新型商务服务,不断调整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
  3、坚持服务业与工业、农业互动发展。工业是莱芜市立市之本,服务业必须与工业相互促进、互动发展,围绕工业的产业链,搞好延伸配套,用现代服务业作为支撑,努力提高工业的现代化水平和管理水平。坚持服务业向农村延伸,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4、坚持以点带面、突出特色。遵循经济园区化、产业集约化发展规律,突出抓好“三大特色产业板块”、“四个功能区”中服务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的建设,用现代服务业引领和支撑板块经济,以此带动全市服务业规模和水平的提升。
  (三)总体目标
  本规划期内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左右,占GDP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幅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以上。到201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2%。
  到2012年,完成“三大特色产业板块”、“四个功能区”中重点服务业园区和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北部生态旅游、南部钢铁物流、西部农副产品储运、中部商贸服务为主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配套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发展现代服务业事关莱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创新优势。改善党的领导,转变政府职能,按照依法治市和市场经济客观要求,妥善处理好党政关系、党企关系、政企关系、政事关系和政社关系,有效解决政府“缺位、越位、错位”问题,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本在旅游、通信、金融等更广泛的领域进入现代服务业。合理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迅速壮大第一、二产业,提高城市化质量,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夯实基础,增强后劲。
  (1)大力整肃吏制,切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根据莱芜现代服务业点多面广、涉及管理部门较多等特点,切实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实行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加强指导,优质服务。严格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现行法规、规章、政策及习惯作法,对各种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行政性审批事项,及时修改或取消。一视同仁对待市内外、省内外和国内外投资者,真正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全面公开行政审批及收费事项,极大减少前置性审批及附加条件,缩短审批时限。加大吏制整肃力度,坚决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查谋私等坑商扰民行为。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在本市现代服务业行业标准、业务范围、资产及资质评估、收费及价格管理、激励机制、监督检查、纠纷处理等方面都力求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级工商、税务、物价、环保、政法、城管、文教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工作规章制度,完善检查工作程序,正确行使管理权力,积极支持和切实保护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及权益,切实为现代服务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莱芜市区位、产业、资源、人文等优势,以服务工业化、推进城市化、促进农业产业化为方向,进一步优化环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大投入,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消费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努力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提升品质、加快构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相配套、与城市化进程相协调、与国际市场相对接,机制灵活、结构优化、开放度高、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全面加强济南城市圈内服务业的分工与协作,立足于莱芜产业特点,着重发展为第一、二产业配套的生产服务业,构建和壮大区域性服务中心功能。推动莱芜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有选择地承接先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以第一、二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主攻方向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增值服务提升第一、二产业水平。
  (2)优化产业布局,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城市现代化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进步和加速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按照省会城市圈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积极搞好城镇规划建设,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经营用地,引导乡镇企业和农村第二产业向小城镇集中。抓住国家加大“三农”支持力度的机遇,统筹城乡建设。调整政府资金投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向集镇倾斜,加大农村道路、供水、供电、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增强小城镇对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服务的功能,从而带动高效农业、精细农业、集市贸易、乡镇工业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业的发展。根据城市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在市中心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稳步实施“退二进三”,将不宜在市中心发展的工业企业关闭或迁往园区,用调整出来的场地兴办现代服务业,为国内外大公司总部、商务及外事机构腾挪空间。通过集聚商业、金融、科技、教育、文化、旅游、行政管理等活动,大力培育商务、会展、信息、中介。
  要抓好城市规划。规划就是财富,规划就是金钱。科学规划是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一要用超前的眼光搞好阶段性发展规划。二要用科学的方法搞好功能布局规划。根据全市区域生产力和城市空间布局,突出以城市为服务业载体、以园区为生产服务业基地,统筹规划制造业与服务业、城市化与服务业,配套形成布局合理的服务业空间布局。在市级中心城区,围绕提升城市中心功能,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发展金融、房地产、商务服务、社区服务等服务业,西部围绕姜蒜产业园区发展,打造农产品储存、加工、信息、研发中心;南部围绕钢铁生产和深加工,大力发展钢铁物流,“江北钢铁物流中心”;北部旅游区要融特色鲜明的山水组合、休闲度假、会议疗养于一体,努力打造“中国知名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胜地”。三要以高起点高标准搞好单体工程规划。所有单体项目设计,都要坚持高表准、高境界,力求建就建亮点、出就出精品,让每个工程都与城市的整体发展想协调。
  (3)抓好载体建设、项目建设和人才建设三大重点
  一是要抓好载体建设。发展服务业同发展工业一样,需要载体,需要空间。中心城区普遍土地资源相对匮乏,发展空间受限。必须树立“地域有限,发展无限”的理念,在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存量土地和闲置资源,拓展发展空间。下大决心、用大力气加快载体建设,做好“筑巢引凤”文章,推动服务业发展向立体要空间,向高度要效益。一是抓好城中村改造。目前许多中心城区仍存在城中村。这些“都市里的村庄”不仅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相协调,而且占据大量有力空间,影响了服务业的发展。二是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商务楼是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载体。要采取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品牌化打造、规模化发展的路子,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大型楼宇,改造提升一批现有楼宇,开发打造一批品牌楼宇,不断提高商务楼宇的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承接公司总部和服务业的入驻。三是加快退城进园、退政还商、退居还商步伐。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和繁华地段、沿河地段的机关事业单位、旧居民区等,加快搬迁和整合步伐,腾出更多土地搞好服务业开发,让每寸土地都实现最大产出,发挥最大效益。四是加快“农改超”步伐。按照改低建高、立体发展的原则,对城区内现有的旧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建设一批配套型百货超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生活。
  二是要抓好项目建设。项目是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服务业发展也必须扭住项目建设这个总抓手不放,依靠项目的支撑拉动,实现服务业的快速繁荣。一是加大服务业项目的招商力度。中心城区要把招商引资的重点放在服务业上。围绕服务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利用各种招商活动搞好项目的包装推介,瞄准国内外规模大、实力强、管理先进的服务业大企业、大财团,着力引进一批大型专业市场,引进一批企业总部、金融保险总部、贸易总部和研发总部,引进一批信息咨询、法律服务等中介组织,引进一批家政服务、托老托幼等社区服务项目,引进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力强的综合性娱乐设施,带动服务业的上当升级。二是搞好服务项目的启动繁荣。服务业项目不同于工业项目,其启动繁荣需要一定的过程。对在建的项目,应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争取早日建成运营;对基本建成的服务业项目,要帮助搞好二次招商,通过集中引导、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快业户的引进入驻,迅速聚拢人气,及早发挥效益;对已运营达效的项目,要强化规范管理,确保长期繁荣。三是完成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建设。重点抓好莱钢研发中心、山东高速山地运动中心、齐鲁钢铁物流园区等一批大项目建设,以大项目带动服务业园区发展,带动全市服务业发展。
  三是要构筑人才高地,强化智力支持。根据人才流动规律,结合莱芜实际,制定人才激励机制和培育、使用及流动政策,多层次、多渠道培养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加快推进海内外高级服务人才引进计划,建设人才创业公寓,创造条件解决外来人才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后顾之忧。实施人才居住证制度,实行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的人才流动形式,吸引国内外人才来莱芜兼职、挂职与合作。激励优秀人才从事现代服务业,对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留学回国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莱芜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发的,给予丰厚的创业资金资助。对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在培养、使用和待遇上一视同仁。通过网上联络、现场招聘等各种有效形式拓宽求才渠道,采取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引进、技术入股等灵活方式,吸引国内外专家、学者到莱芜工作。结合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特点,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广开人才培育门路,实行产销见面,与国内外大专院校联合办学,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支持大企业为小企业培养人才。构筑人才高地,拉大分配档次和相关工作条件差距,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为高级人才提供相应的科研设备及经费等工作条件,真正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最相适合的关键岗位,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社会互动机制,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4)抓好环境建设
  服务业本身就是环境经济,能否加快发展繁荣,关键在环境,要害也在环境,必须通过优越宽松的环境为服务业培植繁荣创造“温床”。
  一是放宽政策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研究落实配套政策,降低服务业准入门槛,切实放开放活,努力形成一整套扶持服务业发展、向服务业倾斜的政策体系,并抓好政策的兑现和落实。要按照WTO要求,消除体制障碍,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国内外资本及民间资金进入现代服务业。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外,其它投资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和项目外,企业有权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等相关部门应按企业要求予以核定。在市权限范围内,最大限度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简化办事程序。简化连锁企业证照办理,除学校、医院、药店、卫生许可外,文化、新闻、物流、科技、金融、商务、旅游、烟草等管理部门的证照,均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管理部门应在批文中列明取得相应许可的分支机构名称,各分支机构凭该批文到工商部门办照即可。打破所有制分割和行业垄断,取消妨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限制,改变电信、邮政、供电、供水、烟草等行业国有经济垄断的局面,引入市场机制,引导民资、外资参与竞争和发展。鼓励外商和民资以参股、控股、收购、租赁等形式,参与公有制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形式,发展一批以品牌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跨行业、跨地区的现代服务企业集团。加快社会事业领域改革进度,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与事业单位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经营机构与非经营机构分开,积极扶持和培育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微观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增加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服务的供给量,提供更多的优质资源。加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力度,打破既得利益型、福利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封闭式自我服务框架,以“车改”为突破口,在交通服务、会议服务、公务管理、物业管理、环卫保洁等方面,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优化配置社会服务资源,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实践证明,哪里政策优惠、环境宽松、人文和谐、各类生产要素就可能向那里聚集,就会形成吸引资金、人才、技术和“消费”的洼地,就能使优良环境成为吸引投资和消费的“引力场”,这已构成现代经济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
  二是优化政务环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部门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程序和办事手续,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在落实国家和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根据莱芜市的权限和财力,进一步制定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费政策。对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行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取得的技术服务型收入,减免所得税。对新办从事物流技术和咨询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和软件开发企业,减免所得税;物流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购置国产设备,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政策。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经批准的转制科研机构,从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社会力量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厂家开发经费,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照顾。经批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减免营业税。新办的市内旅游企业和在莱芜市设立的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市外旅游企业分支机构,免征所得税1年;凡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达到60%或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免征所得税3年。在社区内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业所得盈利,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凡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达到60%或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免征所得税3年。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和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等社区服务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社区服务项目,经审核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征的各类费用,免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于保税区、高新区等各开发区的配套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服务业企业,比照开发区工业企业给予税费优惠。对进入市区的物流配送车辆,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优先发放通行证,为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设立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市财政在预算内分年度适当安排,主要用于国家引导资金的配套,以及影响大、带动作用强、具有示范效应的服务业重点项目的贴息或补助。扶持农村服务业发展,对大型商贸连锁企业在村镇设立连锁销售店、新建配送中心,给予一定奖励。对引进的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自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适当补贴。
  (5)优化组织领导,提高引导协调能力
  把现代服务业作为莱芜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战略产业,摆到适当的地位,加强和优化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成立莱芜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下设娱乐、旅游、交通、商贸物流、房地产、统计、社区服务等工作小组,定期研究并统筹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大胆探索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新思路、新政策、新措施,改善宏观调控,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加快编制完善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鼓励发展、限制发展、特许特批和禁止发展的行业、项目名录及政策措施,正确引导投资者明智选择,同时供社会各界监督。建立服务业发展绩效制度,加强和改进现代服务业统计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旅游、文化等行业的统计体系。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建立服务业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服务和指导,确保政府所定产业规划及发展项目的科学性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延续性,以促进现代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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