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等四部门批准设立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B型)

2009-1-20 16:0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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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徐美霞
    从武汉海关和湖北省物流协会获悉,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8年12月24日联合发文,批准设立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 (B型)。这是国家继批准苏州高新、南京龙潭和北京空港等3个保税物流中心之后,批准设立的第四家。
    据武汉市口岸办负责人介绍,武汉市按照海关总署要求,经湖北省政府同意,于2005年5月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 (B型),并且选址在武汉东西湖区。2006年11月已按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完成了保税物流中心的仓储、围网、卡口等设施建设,一期占地180亩,建有3万平方米的保税监管仓库。
    保税物流中心是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实行封闭管理的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享受国外货物入中心保税,国内货物入中心退税等优惠政策。国家批准设立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 (B型),对于湖北、武汉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加快武汉城市圈 “两型社会”建设,推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提档升级,增强对国外资本转移的吸引力、沿海产业转移的承接力、城市竞争力和加工贸易、国际采购、分拨、转口贸易的物流能力,加速与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经济的对接和融合,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湖北、武汉对保税物流中心 (B型)有迫切需求,也具备一定的资源和条件。武汉拥有阳逻深水港、天河航空港一类口岸以及位于武汉东西湖在建的公路口岸、铁路口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两个国家级开发区,拥有汽车、显示器、光机电、半导体芯片等10大优势产业群,具有对国际加工业和沿海加工业向内陆地区梯度转移的承接能力。
    据初步统计,目前仅在武汉本地对保税物流中心功能有较大需求的企业就有50多家,其中包括富士康、冠捷、唯冠、神龙汽车、日本伟富科技、多普达通讯、艾帕克电源等,需要保税中心来配套其关联产业。保税物流中心 (B型)的设立,将使出口加工企业更加优化运营方式,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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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物流中心(B型)
    保税物流中心 (B型)是由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具有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以及出口退税等功能。目前,武汉市已设有出口加工区,具备了保税加工、研发、检测和维修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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