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际标准的7种车辆通行费减半

2009-11-8 11:2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1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在南宁举办的培训班上获悉,《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际标准集装箱范围及其运输车辆通行费减半优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进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际标准的7种车辆,可以享受减半通行费优惠。自治区高管局方面介绍,《通知》从11月10日起正式实施。 
    司机需出示设备交接单 
    据悉,每一个国际标准集装箱的箱体上都有一个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登记备案的编号,编号的前半部分是由4个英文字母组成,后半部分是由7个阿拉伯字母组成,编号的信息包括了箱主名称、箱顺序号和校验码等信息。培训班的老师介绍,如果编号的字母和数字总数多于或少于11个,那么这个集装箱就不属于国际标准。 
    根据集装箱用途的划分标准,运输通用干货集装箱、保温集装箱(含冷藏集装箱、隔热集装箱、通风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台架式集装箱、平台集装箱、敞顶集装箱、动物集装箱等7种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属于通知规定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优惠范围。 
    另外,确定其是否属于减半收取范围,还需要司机出示设备交接单,确认交接单的出场3联和进场2联必须加盖有集装箱公司的公章。据悉,经过的收费站点主要是北部湾港的钦州、北海、防城3个港区和东兴、友谊关口岸、凭祥铁路口岸。 
    超限运输需办手续 
    《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应轴数的载货类汽车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视同为运输不可解体的物品,若超限运输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超限运输通行手续。车、箱、货总质量没有超限的载货类汽车规定的线路和收费站通行,按照相应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已按规定申请办理超限运输通行手续并经批准的载货类汽车,规定的线路和收费站通行,暂按相应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的基本费率标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 
    部分车辆不得优惠 
    进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实行减半收费,是广西建设区域性物流基地创造条件,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港口及物流业的发展,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3部门联合制定的。 
    《通知》规定,非法超限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仍按照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计重收费,不享受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司机如果有伪造、变造、转借他人证明骗逃通行费的,凭假证明等行为的,将不得享受该政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累计有3次以上的违规记录,取消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优惠资格。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