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货物损坏经营者在保价上做手脚

2009-11-14 13:5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日,经呼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客货运输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多次协调后,一起消费者在托运货物过程中造成损失的物流消费纠纷圆满解决,消费者获赔1万元。 
  9月下旬,一名消费者向客货运输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投诉站投诉,称他从新疆托运经呼市中转的货物在呼市提货时,发现货物损坏严重。他多次与物流经营户协商没有达成协议后,请消费者协会帮助维护权益。
  受理投诉后,客货运输工商所立即找到物流经营户了解情况。经营户称,消费者虽然多次找过他们,但消费者托运的货物没有办理保价手续,所以他们坚决不予理赔。但消费者不接受这一说法,他出示了物流经营户开具的托运单,消费者手中的托运单写着保价,经与物流经营户留下的存根对比,发现存根有明显的改动痕迹,在保价前面填写了一个“不”字。
  了解案情后,客货运输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向物流经营户指出,货物受损,经营户应当履行承诺。如果不履行承诺就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希望物流经营户配合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妥善处理此消费纠纷。
  经过数次调解,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了一致意见:由经营者给消费者赔付托运的货物价值5万元的玉石20%的经济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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