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明年元旦起施行

2009-11-13 8:4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哪些公路应该收费?还要收多少年?过于密集的收费站是否会撤并?作为我省首部《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在起草阶段就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目前,该《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元旦正式实施。 
  还贷情况向社会公告 
  此次《办法》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依照该规定,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由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明确规定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鉴定、验收,办理公路移交手续,拆除收费设施。 
  收费站间距不少于50公里 
  目前,我省一些公路收费站设置并不合理,一些路段站点过多过密,主要集中在非封闭式公路收费站,过往车辆司机对此颇有怨言。今后,我省将对不合理的收费站予以撤并。根据《办法》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凡不符合该标准的,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收费站撤并工作。 
  收费站严重堵塞均免费放行 
  《办法》特别提到,因未开足收费车道而造成收费车道待交费车辆严重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办法》还明确,因严重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收费公路快速免费放行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令免费通行。 
  收费结束后的公路质量要保证 
  每条收费公路都有固定的收费年限,但是到收费年限结束或是提前结束收费,实施免费通行时,公众能够“拿回”一条什么样的路则缺乏具体的标准和验收机制。 
  此次《办法》中加入了“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收费公路养护质量监督制度,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履行养护义务”的内容,强调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将收费公路养护质量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样就能保证,收费公路在收费年限结束后,仍然能够高质量、高标准地为老百姓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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