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路上非法设卡最高罚2万元

2009-11-12 11:1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今后,沈阳所有的村道也将纳入公路路政管理范围,与上级公路一样受到保护。11月1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沈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本次修改后,首次将村道纳入了管理范围。另外,在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沿线规划和新建村镇、住宅小区和集市的,应当与公路保持一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其建筑物的边缘与同侧公路边沟外缘的距离为: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县道不少于60米,乡道、村道不少于30米。 
  按照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加油站以及维修、洗车、停车点的也属于禁止范围,违反者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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