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将恢复铜精矿加工贸易

2009-1-10 23:3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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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崔悦报道2008年12月31日,商务部公布了调整后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涉及铜、镍、铝材等产品。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1日起,铜矿砂及其精矿进口的禁止将被变更为“仅允许符合条件的特定企业进口,其他仍按禁止类管理”,而精炼铜阴极的出口禁令也同时解除。“2006年之前国内几乎所有相关企业都可以从事铜的加工贸易,但之后铜矿砂及其精矿被列入禁止类目录。随着最新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调整,从2月1日起指定的几家企业将可以重拾丢失的市场,这也体现了国务院提出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理念。”一位多年从事有色金属进出口贸易的人士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但是简单地理解成恢复铜镍铝等免税政策是不正确的,此次调整只是针对加工贸易的调整,相关企业可以免除17%的增值税和10%的出口关税。”该人士说道。
  有关数据显示,2008年前11个月,我国进口铜474万吨,同比增长14%;进口金额99亿美元,同比增长26%;进口铝土矿2458万吨,同比增长16%,进口金额16亿美元,同比增长70%;进口镍1164万吨,同比下降19%,进口金额20亿美元,同比下降9%。
  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产生巨大冲击,矿产品下游消费领域例如基础建设、房地产、汽车等领域遭受重创,全球对矿产资源需求的热情迅速降温,这对矿产资源价格上涨产生了抑制作用。全球矿产资源由短缺转为过剩,矿产资源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全球矿业领域进入寒冬。
  “过去国际铜价虚高,此次恢复铜精矿加工贸易有利于拉平国内外铜价的价差。”该人士表示。据悉,由于国内铜企购矿采用LME价格,销售精炼铜时则是上海价格,这就使得2008年上半年LME价格远高于国内价格时,国内铜企每进口1吨铜精矿就要损失1000元,全年在这方面的损失过亿元。“加工贸易的恢复使国内企业得以在这方面维护自身的利益。”该人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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