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许可证对钢材出口的作用有限
2009-1-10 22:50: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邱林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今年1月1日起对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种类进行重新调整。在最新公布的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金属及制品项下不再包含钢铁产品。这意味着实行了1年多的钢材出口许可证制度暂时被取消。
受金融危机和人民币升值影响,2008年,我国的钢材出口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08年1至11月,我国累计出口钢材5606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3.1%;出口钢坯127万吨,下降79.8%。此前,国家已宣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材产品的出口关税。如今又取消出口钢材的许可证管理,这将给我国钢材出口带来新的希望。
从好的方面看,此次国家取消钢材出口许可证管理,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国内钢铁业面临的困境,对推动钢材出口有利。过去,我国一直主张钢材适度出口,是当时我国钢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也是调整结构和提高产品质量档次的有效措施。
针对取消钢材出口许可证,有分析指出,此举对钢材出口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只不过是简化了出口程序。钢材出口门槛本来就不高,有资格出口并不等于真会出口;即使出口,短期看规模也将十分有限。由于未来全球经济形势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国际市场钢材需求量继续下行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我国钢材出口的形势仍不容乐观。
应该看到,目前我国钢铁出口增长速度的急剧下降并非完全是我们主动调整的结果,在相当大程度上是被动调整的结果。为稳定或增加钢材出口的想法非常自然,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取消了出口许可证、上调了出口退税率就能增加出口。
取消钢材出口许可证将在多大程度上拉动钢材出口,关键还是要看国际市场的行情。如果国际市场持续低迷状态,即使我国取消钢材许可证管理制度也不会对出口产生太大的推动力。目前,我国钢材出口遇到困难是因为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企业需求下滑。不管我国钢材价格如何低廉,国外的企业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恐怕很难再像过去那样大量购买我国的钢材。
相比2008年全年6100万吨钢材的出口规模,一些业内专家建议,2009年我国钢材出口应调低出口量,确保5000万吨的出口规模即可,否则,将给许多钢铁企业造成巨大的压力。因为取消钢材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要达到2008年的出口规模,可能会导致国内钢铁行业出口的无序状态,并且有可能引发恶性竞争,甚至会演变为“价格战”。
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我国钢铁行业仍应实行以内需为主,出口为辅的政策导向。实际上,2008年我国的钢铁产量约5亿吨,而出口预计为6100万吨,只占全年产量的12.2%,绝大多数钢材是被国内市场消化了。因此,我们不应该惧怕钢铁出口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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