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华章:航运发展阐释“中国速度”

2009-10-6 0:2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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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特别报道   甲子华章:航运发展阐释“中国速度”
  本刊采编部
  60年,弹指一挥间,但正是在这60年间,中国为人类社会演绎了一场波澜壮阔的巨大变迁,走过了其他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造就了令世界瞩目的“东方奇迹”。伴随着共和国成长的脚步,中国航运也抒写了绚丽的甲子华章,用令人瞩目的成就阐释着“中国速度”。60年深厚积淀也将使得“中国速度”愈发稳健地大步迈向航运强国之路。
  基础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功能合理、分工明确的港口布局,国家先后批准实施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三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等水运规划,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水路交通长远发展规划体系。
  在规划的指导下,大型深水专业化码头泊位建设加快,港口布局更加合理。在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五大区域形成了规模庞大并相对集中的五大沿海港口群,在长江水系、珠江水系、京杭运河、淮河水系、黑龙江和松辽水系形成了沿江(河)港口带;以煤炭、矿石、油品、集装箱、粮食五大货种和客运为重点,构架了水路客货运输系统。
  据统计,目前我国国际航线和国内沿海航线多达几千条,国际航线遍布全球12个航区各个重要港口,不但满足了我国石油、铁矿石、粮食、煤炭等大宗外贸进出口货物的运输需要,还能为国外货源提供港口中转服务。境内外班轮公司在我国开辟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2000余条,其中,上海600多条,航线运营船舶箱位总计800多万TEU。
  截至2008年底,大多数国际航运企业均在我国开辟了国际水路运输业务,我国有资质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达1700家,取得无船承运人经营资格的企业3400多家。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连续六年位居世界第一,亿吨大港达到16个。
  提升内河航运
  内河航运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运行业加快以长江黄金水道为重点的内河航运建设: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快京杭运河船舶更新改造,使内河航运这一古老的运输方式焕发了新的活力,在健全综合运输体系、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日益提升,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己成为世界上运输规模最大、最繁忙的通航河流和运河。 
  2008年,长江干线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亿吨,货运量突破12亿吨。京杭运河大部分通航航段航道等级已提升为三级,由双线运行变为三线运行,通航里程达到883公里,已是我国航道等级最高、渠化程度最好、船闸设施最为完善的人工河流。2008年,京杭运河的货物运输量达2.12亿吨、货物周转量达636.8亿吨公里。
  海峡两岸直航
  台湾海峡是两岸和亚太地区海上运输的交通要道,新中国成立以来,推进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一直是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
  1997年4月,“盛达”号集装箱轮直驶高雄港,拉开了海峡两岸试点直航的序幕,打破了两岸近50年无商船直接往来的历史。
  2008年11月,《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在台北签署,实现了两岸同胞渴望已久的两岸海上直航。
  2008年12月15日,大陆分别在天津港、上海港、太仓港、福州港隆重举行了海峡两岸海上直航首航仪式,标志着两岸间海运进入了全面、双向、直航的发展阶段,两岸海运事业迈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建立法规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水运法规建设不断加快。
  20世纪80年代陆续出台了《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中外合资建设港口码头优惠待遇的暂行规定》、《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配套管理规章,基本搭起水路交通法规体系框架。 
  20世纪90年代,《海商法》的制定出台,为我国构建水路交通法规体系奠定了重要基础,《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水路旅客运输规则》、《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水路运输管理、水运工程建设、水路运输服务的法规先后制修订出台。 
  进入新世纪,《港口法》的出台,与已经施行的《海商法》、《海上安全法》,共同构成了我国水路交通法规体系最基本的法律基础。此外,《国际海运条例》、《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等法规的出台,使中国国际海运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行业科技突破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促进水运行业发展,一些重大工程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港口建设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围绕大型现代专业化码头的建设,在港口的规划选址、物理及数学模型实验、港口布置、地基处理、码头设计与施工、防波堤结构及疏浚技术等方面均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技术突破,初步形成了大型专业化码头建设成套技术。
  航道整治技术创世界一流工程,结合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航道建设工程,在航道勘察测量新技术,航道整治工程设计及施工新技术,整治建筑物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大型河口航道治理成套技术,航电枢纽建设和山区河流整治理论及技术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成果,攻克了大型深水航道建设部分关键技术,有力支撑了航道的开发和建设。如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技术最复杂的水运工程,成为世界上巨型复杂河口航道治理的成功典范。
  造船跨越发展
  1959年下水的“东风”号是我国第一艘自行设计建造的万吨级远洋船,由江南造船厂制造,它集中反映了当时我国船舶设计、制造水平以及船舶配套生产能力。
  1981年下水的“长城”号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按照国际标准建造的第一艘大型出口船舶,开创了中国船舶出口的新纪元。
  2002年8月31日,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为伊朗国家油轮公司建造的30万吨级巨型油轮“伊朗·德尔瓦”号签字交付。这也是我国建造的第一艘30万吨级巨型原油轮(VLCC)。
  2004年,山海关船厂承接的的河北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河北创新”轮改装工程,系世界上首例大吨位单壳油轮改装成散货船的船舶改装项目,这是目前我国最大的双壳散货船。
  2007年9月交付使用的中海集运“新亚洲”号由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建造,是我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一艘8530TEU超大型集装箱船。
  2008年4月交付使用“中远大洋洲”是由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建造的10000TEU集装箱船。该船总长349米,型宽45.6米,是当前亚洲最大、装备最先进的超巴拿马型集装箱船之一。
  2008年4月,由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自主设计、自行建造的第一艘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大鹏昊”号交付船东。
  五大航运集团
  1949年5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上海,上海市军管会接管招商局,具有77年的中国近代最大的航运企业——轮船招商局终于回到了人民手中。 
  1950年,中国外运集团成立,前身是中国海外运输公司和中国陆运公司。
  1961年4月27日,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宣布成立。
  1993年,我国最大的国际远洋运输集团——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和我国最大的内河航运集团——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分别成立。
  1997年,中海集团在上海挂牌运营。 
  1997年,中国外运实施集团重组, 完成了省、市子公司的人事管理从地方外经贸委(局)的上收工作。
  2009年3月,中国外运集团与中国长航集团重组成立的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
  地位显著增强
  我国水运业是最早对外开放的行业之一,开放程度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在水运特别是国际海运方面做了高水平承诺。在认真履行入世承诺的同时,还拓展了对外开放的领域和程度,允许外商在华设立外资股比最高为49%的合资船公司,从事挂靠中国港口的国际运输;允许外商设立控股的合资企业,从事海运货物装卸、国际集装箱场站业务;允许外商设立独资企业,从事仓储业务;允许外商设立外资股比最高为49%的合资企业,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港口服务方面,港口经营人基于合理和无歧视原则向国际海运经营者提供服务,鼓励外国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港口业。同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国际海事组织等多边活动,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树立了良好的海运大国形象。 
  截至2008年底,我国已与世界主要海运国家和地区签订了海运协定,连续10届当选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在世界海运界的地位显著提升。我国已成为世界海运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是世界海运需求总量、集装箱需求和铁矿石进口最大的国家。30年来的外贸海运需求年均增长12.3%,远高于世界海运量年均3.6%的增长速度。近年来“中国因素”已成为世界海运需求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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