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首批“大吨小标”车型“黑名单”

2008-9-9 9:2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9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召开贯彻落实车辆“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议上公布了检出的首批“大吨小标”车型,共有63类车型、9249台车上了“黑名单”。 
    据介绍,广西交通征稽部门从去年11月开始对新入户首次缴纳交通规费的车辆进行实体抽检,收集、整理了大量的“大吨小标”车型数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自治区治超办已发布首批“大吨小标”车型公告,涉及车型63类、车辆9249台;第二批正在上报中,涉及车型118类、车辆1.04万余台。据公路部门统计,如果第一、二批公告车型全部更正吨位,增加的征费吨位将达5.3万多吨,年增收交通规费约1.3亿元。 
    从今年开始,广西将通过“逐批核准、统一更正”的方式更正违规车辆征费吨位。对违规车辆,属于在自治区治超办公告前入户的,交通征稽部门统一从2009年1月起,按照自治区治超办的核定征费吨位征收交通规费;属于公告后入户的,从入户之日起按核定征费吨位征收交通规费。对更正吨位的在册车辆,交通征稽部门将通过邮寄、上门、短信告知等方式逐辆送达《更正征收交通规费吨位告知书》。 
    当事人对更正车辆征费吨位有疑义的,可以通过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联系当地交通征稽部门,到指定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实体检测。对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运输企业,特别是被查处的超限车辆超过企业车辆5%以上的企业,将按照规定降低企业资质。对严重超限超载、被查处3次以上的超限车辆及驾驶员,撤销其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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