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机动车可自选车牌号

2008-9-26 11:49: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张太凌王姝
    10月1日起,新 《机动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 “新规”)将正式施行。据了解, “新规”施行后,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也可按照机动车号牌编码规则自行编排确定车牌号。
    据介绍, “新规”扩大了重新启用原号牌的范围,由报废的机动车扩大到所有办理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 “新规”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天缩短为2天,办理转移登记的时限由3天缩短为1天,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时限由15天缩短为1天。
    “新规”取消了办理变更登记的事前审批程序,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以在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同时, “新规定”还取消了进口车审批程序,以及省级公安交管部门对进口车注册登记和转出、转入的审批制度,规定所有进口车由地市或直辖市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
    此外, “新规”取消机动车停驶、复驶审批业务,群众如需办理养路费停、复交手续,可直接到交通部门办理。 “新规”将汽车登记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延伸,具备条件的县级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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