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多数快递企业履行备案义务

2008-9-20 1:3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讯 截止到9月12日,绝大多数快递企业严格按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规定履行了备案义务。
    根据 《办法》的有关规定,自 《办法》2008年7月12日公布施行之日起60日内,为现有快递企业 (即 《办法》公布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快递企业)履行备案手续的规定备案期。
    据初步统计,全国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受理快递企业 (含分支机构)备案申请3500余家。其中,目前已经完成备案的有2200余家。国家邮政局受理全国网络型快递企业备案46家,已完成备案30家。备案企业从范围看,包括邮政、民航、道路运输、国际货运内从事文件、包裹类快递服务的企业,形成了国有、民营、外资多元竞争主体的市场格局。(李 名)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