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运管局要求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的要求审查二级维护竣工检测单和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单,对不符合要求的检测单不予认可。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单和买卖检测报告单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停止发放全疆统一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同时不予认可其综合性能检测结果,并在道路运输行业进行通报。对新建成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其设施、设备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其是否具备对营运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的能力。如满足《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条件》要求,计算机系统符合《关于统一全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的通知》的要求,可发放统一的检测报告单,认可其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