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试推“托运全价赔偿”合同

2008-8-30 0:28: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前,武汉市工商局在硚口区试点“托运全价赔偿”制度,并将此引入规范合同。此新政一旦成熟,将在全市推广。目前,硚口工商分局已根据国家《合同法》,制定了武汉市首份专门针对物流业的规范合同《汽车货物运输凭证(合同)》,并将于10月1日开始在该区试行。 
    该规范合同,采用可复写的三联式印刷,文本的正面为运单,反面为权利责任规定。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文本突破了以运输费用的倍数为计价赔偿限额的行业惯例,而是规定,运输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打破了物流业不成文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受到利益损害,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全额赔偿。 
    硚口工商分局负责人认为,此规范合同的运行,可能会淘汰一些不正规的小公司,但大公司会发展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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