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豁免四类酒进口税

2008-8-12 9:4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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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香港调低红酒进口税后,澳门也有望将四类酒类饮品的进口从价税、特定税税率定为零。   据澳门媒体报道,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8月7日表示,为配合区域市场发展趋势,提升澳门旅游服务业、餐饮业及会展业的竞争力,特区政府提出法案建议修改4/99/M号法律确立的消费税规章第二条所指的附表第一组,即酒精强度低于30%的酒类产品,将其到岸价格计算的进口从价税税率和特定税率定为零。 
  第一组产品包括啤酒、葡萄酒、酒精强度以容积计低于30%(即20度以下)的饮料、米酒四类产品,其中啤酒的特定税为每公升1元,葡萄酒的进口价格从价税为15%。酒精强度低于30%的饮料从价税为10%,特定税每公升10元,米酒从价税为10%。
  有关法案已交立法会,并会以紧急程序处理,以便尽快在立法会大会审议及通过,由于今年会期将于8月15日结束,预计立法会将在会期结束前审议该法案。法案建议于公布后翌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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