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垄断“六亲不认”

2008-8-11 9:55: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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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钢铁生产巨头米塔尔公司去年在美国遭遇了麻烦。美国司法部当时裁定:米塔尔公司在美国同时并购马里兰州和西弗吉尼亚州两大钢铁生产企业,有市场垄断嫌疑,因此米塔尔必须出售其中的一家企业。 
  到手的优质并购资产必须拱手让出,这让米塔尔无奈的裁定,依据的就是美国的反垄断法。美国的反垄断法大致由三部法律组成,分别是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法》和1914年颁布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及《克莱顿法》。
  《谢尔曼法》可谓世界反垄断法的开山鼻祖,主要内容是禁止垄断协议和独占行为,其中有两个关键的条款:一是任何以托拉斯或其他方式限制州际贸易或对外贸易的合同、联合或共谋为非法;二是任何垄断者或企图垄断者,与他人联合或共谋垄断州际或与外国的贸易或商业之任何一部分者,均被视为犯罪。
  其后制定的另两部法律则是对这一法律的补充和完善。《克莱顿法》的主要内容是限制集中、合并等行为,并明确了价格歧视、独家交易、会严重削弱竞争的并购活动等不允许的做法。《谢尔曼法》和《克莱顿法》是纯粹的反垄断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则涵盖了两个法律的内容,同时还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内容,此外该法还建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
  根据美国这一系列反垄断法,一旦企业被裁定有垄断嫌疑,将可能面临罚款、监禁、赔偿、民事制裁、强制解散、分离等多种惩罚。罚款的数额很高,一旦企业被认定违犯反垄断法,就要被判罚三倍于损害数额的罚金。
  在10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美国在反垄断裁决上产生了一系列对美国乃至世界经济产生深远影响的著名案例。比如,美国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王国”,因垄断市场最终于1911年被肢解为30多个独立石油公司;曾垄断美国电话市场的美国电报电话公司,也于1984年被分离成一个继承母公司名称的电报电话公司(专营长途电话业务)和7个地区性电话公司。
  另一个著名案例是微软垄断案。美国司法部于90年代起诉微软公司,称其通过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其他软件从而构成了市场垄断,微软一度面临被一分为二的命运。在经过漫长的法律诉讼后,微软虽逃脱了解体的命运,但也向遭受损失的竞争对手付出了7.5亿美元的巨额赔偿。
  在具体司法操作上,美国奉行诉讼“多轨制”,其中,司法部可直接对涉嫌垄断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许多经典案例都是在美国司法部诉讼下得以完成;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可直接进行裁决或提起民事诉讼,但该部门不能提起刑事诉讼。此外,受损企业或普通消费者也可直接对涉嫌垄断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三倍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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