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奖励重点物流龙头企业
2008-7-9 12:2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大亚湾区为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重要的物流枢纽,制订了加快区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区财政每年拨1000万元扶持发展区内物流业。
成立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按有关实施计划,该区将努力建成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初步建成若干个布局合理的物流集中发展区,基本构建一个以城市配送物流为支撑、以港口物流为重点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方案提出,要培育现代物流企业,组建现代物流企业集团。该区将按照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积极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现代物流服务领域,创办一批现代物流企业。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仓储配送、货运代理等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重组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物流企业。大力支持省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组建现代物流企业集团。为此,该区将采取有力措施,成立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含物流园区),重点发展一批主业突出、专业化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物流企业,重点建设一批物流聚集功能高、物流设施齐备、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较高的综合性物流园区。在区建设的物流园区,在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在资金、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每年拨1000万元扶持物流业
方案提出,要规范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规范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物流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除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决定规定外,其他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区内物流业的发展。每年对被评为省、市、区的重点物流龙头企业给予一定金额奖励;对被列为区级重点培育物流龙头企业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物流园区和区内重点培育的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其涉及的市政建设费减半收取。属新建的,其开业后的治安管理费、工商管理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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