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项措施维护房市稳定
2008-7-4 13:3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近期,上海相关部门针对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出台两项措施:一是“全资金监管”模式,允许二手房贷款内转按揭;二是在黄浦区试点,对2008年后取得房产权的二手房交易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业内人士认为,前者是为了激活二手房交易量,后者则是起到稳定房价的功效。
上海二手房交易“全资金监管”,是在系统内交易的二手房不需要还清贷款就可以过户的模式,解除转按揭约束。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新二手房交易系统由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二手房过户,上海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协调银行,银行负责资金安全及款项划拨。业内人士提醒,联系到当前交易持续萎缩的楼市现实,此举加速了二手房流通,客观上带有活跃交易的“救市”色彩。
就在“全资金监管”模式出台后不久,上海市黄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又吹出“冷风”,出台了凡是2008年以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在二手房交易中必须按照差额的20%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虽然这一规定目前仅限黄浦区,但已有不少人担心在小范围试点后个人所得税强征将会在全市铺开执行。
该项措施看起来与“全资金监管”模式相左,但是部分业内人士认为,结合上海的市场情况该项措施有稳定房价的功能。据了解,2008年获得房产证的业主,基本是在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即上海楼市低谷时购入房产,其购房需要已从投机炒卖转变为改善住房需求,抛售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有潜在的投资需求,20%的个人所得税将大大加大交易成本,因此起到稳定房价的功效。另据了解,黄浦区拥有大量的外资购房,那么20%的个人所得税将增加增加抛售成本,有效防止“外资大规模抽逃”风险。
除上述措施之外,上海政府相关部门最近还出台了市中心最高房价的措施。措施规定上海市中心最高房价为4万元/平方米,并且针对上海新天地某楼盘的12万元/平方米开出了首例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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