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油补20日前全部兑付

2008-7-3 12:4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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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公路水路运输行业2008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分为两批共计21847万元的分配方案已确定,海南省交通厅要求各市县交通部门在7月20日前全部兑付补贴资金,其中出租车补贴资金必须在7月1日前兑付完毕。 
        补贴范围为:城市公交车、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及岛际水路客运经营者。补贴对象按照“谁支付油费,谁受益补贴”的原则确定。琼州海峡客运渡船补助对象为实际拥有客运渡船的企业。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划拨各市县交通部门。 
        据了解,此次中央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分为两批,第一批为补贴全年12个月共14090万元;第二批为追加2008年6月20日调价后补贴7月至12月共7757万元。出租车第二批补贴资金除中央财政负担65%外,海南地方财政还配套负担35%。两批资金将分批核算补贴标准,一次性全额发放。 
        此外,海南省发改厅、省交通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对全省公路客运(不含农村道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即燃料差价每人每公里由0.01元调整为0.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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