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明码实价”鼓励科技创新

2008-7-14 10:59: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交”和“人才强交”战略,提高新疆交通行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水平,调动交通行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学技术在交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日前制定了科技奖励办法,奖励的奖项包括科技推广应用奖、科技创新奖、工程合理化建议奖、论文和专利鼓励奖、获奖科技成果鼓励奖。  
    办法规定,凡从国内外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或软件成果在交通行业进行推广应用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授予推广应用单位或个人科技推广应用奖,奖金5000元至20000元。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因地制宜,进行科技创新和发明,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授予单位或个人科技创新奖,奖金10000元至20000元。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合理化建议后,在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方面成效显著,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授予建议提出者工程合理化建议奖,奖金5000元至10000元。  
    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和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每篇论文奖励第一作者3000元。发表于国内核心期刊的论文,每篇论文奖励第一作者2000元。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和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奖励1000元。 
    科技奖励项目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项目由各地、州、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和推荐,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提出奖励建议,报自治区交通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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