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与营口港开启港企合作新时代

2008-7-12 13:0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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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慧斌
    鞍钢集团与营口港务集团日前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仅要进行全方位的物流合作,而且还采取互相参股的方式,共同经营营口港矿石码头和鞍钢鲅鱼圈钢材码头。
    签署的协议包括:《战略合作协议》、《鞍钢国贸营口港务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和《营口港矿石码头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
    作为战略投资者,营口港将参股鞍钢汽车运输公司。同时,双方还将在鞍钢港区后续码头的开发建设、营口港新矿石码头的建设上继续合作。如此宽领域、深层次的强强联手,被业界视为重大利好。
    鞍钢集团与营口港务集团更深层次的合作背景是为了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需要,随着鞍钢鲅鱼圈厂区的落成,鞍营合作是双方为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合作、实现共赢的重大战略举措。
    在物流合作方面,双方同意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互相参股合作,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行全方位和深层次的物流合作。一个广泛共识是,随着鞍钢鲅鱼圈项目的投产、达产和营口港功能的完善,双方有信心共同努力,通过合理规划和精细管理,充分利用营口港口岸资源,打造鞍钢集团高效率、低成本的物流链。
    在码头方面的合作,双方同意采取互相参股的方式,共同合资经营营口港矿石码头和鞍钢鲅鱼圈钢材码头。矿石码头由营口港务集团控股经营,鞍钢参股;钢材码头由鞍钢控股经营,营口港务集团参股40%。双方同意充分发挥营口港的既有优势,在拖轮、引航、消防、理货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营口港务集团将作为战略投资者参股鞍钢汽车运输公司。
    其实,对于如此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双方都做足了“功课”。自三年前鞍钢入主营口港开工建设定位高端的鲅鱼圈鞍钢新厂开始,双方就同时启动了深层合作的洽谈磋商。在今年2月初,双方就已签署《码头合作框架协议》,三个月后又签署《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授权框架协议》。
    记者在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看到:关于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鞍钢集团三方合作的议案中说,为更好的稳定客户,巩固货源,同时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拟与营口港务集团、鞍钢集团本着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资经营矿石码头和钢材码头的相关事宜进行战略合作,合资成立矿石码头公司和钢材码头公司。
    三方同意矿石码头公司由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营口港务集团和鞍钢集团参股,暂定的投资比例为6∶2∶2,即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矿石码头公司60%的股份,营口港务集团和鞍钢集团各持有其20%的股份;钢材码头公司由鞍钢集团控股,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暂定的投资比例为6∶4,即鞍钢集团持有钢材码头公司60%的股份,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
    矿石码头和钢材码头合资范围包括,矿石码头为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购买收购的港务集团17号20万吨级矿石泊位,以及相应的配套项目和公共设施,设计年接卸能力1200万吨,岸线长度405米。钢材码头为设计年接卸能力500万吨,岸线长度735米的1.5万吨级泊位4个,以及相应的配套项目和应承担的公共设施。
    矿石码头投资总额以其评估值28.33亿元(以2007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为基础,注册资本在合资公司注册时调整后最终确定;钢材码头投资总额估算约10亿元以上,在进行资产或股权评估时最终确定。
    对于双方合作的历史,营口港务集团总裁高宝玉说,作为鞍钢最近的出海口,从营口老港区开始,双方业务合作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特别是鲅鱼圈新港建成投产之后,鞍钢集团在营口港的转运量逐年加大。营口港钢材、铁矿石等重要货种,从起步到发展无不得益于鞍钢集团的强力支撑。目前,鞍钢集团原材料及产成品每年在营口港的转运量,已近营口港年吞吐总量的10%,是营口港首当其冲的第一客户。
    对于双方合作的未来,高宝玉表示,这是双方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有力延续与发展,更将是一次资源整合、区间合作的精彩演绎。业界人士认为,营口港和鞍钢集团有着多年合作基础,加之双方新起点上的戮力同心,未来值得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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