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专项整治高速公路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2008-7-10 11:1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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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召开的《高速公路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获悉,从7月10日起,辽宁省交管局将开始对沈大高速公路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被抓拍到的违法行为记录将全部录入全国违法信息系统,并处以200元罚款,记2分处罚。 
  京沈高速整治一个月 白天行车秩序明显好转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宫毅副局长介绍说,从6月9日起,辽宁省交管局已对京沈高速公路开展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警力15131人次,出动警车5556台次,处罚违法行为41690件。查处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33443件。通过1个月的整治,京沈高速公路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大幅度下降,白天行车秩序有明显好转。 
  目前,京沈高速公路已配备正常警力的3倍,加强高速公路执勤、纠违、巡逻力量,进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通过喊话提醒驾驶人或引导至服务区处罚纠正,加强了路面行车秩序管理,实现路面24小时管控。 
  违章大货冲撞执勤民警 不法典型被曝光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来自海城市天正运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对该公司货车司机的违章行为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进行了检讨。据了解,7月5日,海城市天正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张加思驾驶辽C·98386大型货车违法占道,行驶至京沈高速公路盘锦路段时,不服从高速交警纠违,并驾车冲撞执勤民警。车辆被拦截后驾驶人弃车逃避教育和处罚。 
  另外,鞍山市凯圣泽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孙太斌驾驶辽C·95309货车,于6月26日行驶至沈山高速公路锦州路段时,违法占道行驶,在高速交警纠正其违法行为时,谩骂、威胁执勤民警,态度十分恶劣。 
  对于上述2起违法行为,省交管局已经通报相关市交警支队会同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深入到上述运输企业进行教育、整改。 
  高速公路设立电子眼 抓拍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京沈、沈大高速公路每10至15公里就设立1处电子监控点,大量的流动监控设备随处可见,超速行驶、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没有一个能逃过电子监控点的‘法眼’。”宫毅副局长告诉记者,从7月10日起,沈大高速公路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 
  据介绍,沈大高速公路沿线各市交警支队将按照京沈高速公路的整治办法,集中警力、集中装备,全警参与,全力以赴开展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专项整治行动,司机在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将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并且受到200元罚款、记2分处罚。 
  宫毅副局长说:“京沈和沈大高速公路都是双向6车道以上的通行环境,如果大型货车都能按规定在右侧行驶的话,不但避免了交通追尾事故的发生,这两条高速的通行能力还将会大大提高,完全满足目前的通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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