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物流”看你往哪跑!

2008-6-7 15:53:00 来源:长春晚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两年,随着吉林省道路货运市场的发展,物流配送行业不断壮大,一些问题随之产生,引起多方关注。5日,吉林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联合出台《2008年道路货运场站整治方案》,集中查处以虚假货运信息坑害车(货)主、只收费不服务、携款携货潜逃等违法行为。

    配货站“蒸发”引关注道路货运场站包括运输货物的货运仓储、保管、配载、理货、货动代理、信息服务、搬运装卸等。道路货运场站的兴起,给整个道路货物运输带来了便利和快捷的服务。但自2006年4月起,长春市物流配货市场发生了多起逃款事件,位于物流配货集中地珠江路上的7家货站相继突然关门,老板神秘失踪。初步统计,有700多名货主因此受到牵连,损失货款达2000多万元。2007年,仅舒兰市润达配货服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一家就卷走了上百名货主的200多万元货款。

    “黑物流”是这样形成的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之所以会出现物流配货公司逃款事件,主要是由于物流配货行业过去的市场准入门槛比较低,只要有一部电话、一个简单的门面,可能还有一辆车、一个身份证就可以注册一个配货站或物流中心。很多货运站没有注册资金和担保金,又没有强有力的监管部门和法规约束,这就导致某些不诚信的经营者,钻了委托人委托其收款的空子。

    四部门联手整治“黑物流”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欺行霸市、骗款骗货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省交通厅决定联合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共同在全省开展道路货运场站整顿治理工作。此次整治范围包括提供运输货物的货运仓储、保管、配载、理货、货运代理信息服务、搬运装卸等服务的经营单位,重点是货物配载和货运信息服务业。整治活动从即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啥条件才能从事货运场站经营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仓库、场地和道路等设施。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信、计量等设备。三、经营管理人员须获得《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证。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运场站经营者应该在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不合格物流咋处理对2007年6月28日前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未达到规定资质条件的货运站,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规定资质条件的,重新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2007年6月28日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未达到规定资质条件的货运站,责令其停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资质条件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书面通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货运站,责令其停业整改,经审查符合开业条件的,补办有关手续,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对经审查不符合开业条件且继续无证、无照经营的,联合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处罚依据予以查处或移交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坚决予以取缔。 
    ——长春晚报讯(记者林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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