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故《乔家大院》解读“志同道合”

2008-6-24 14:36: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乔家大院》在讲到乔致庸请潘为严做票号的大掌柜,把 “汇通天下”的梦想交给他去实现;而且以前所未有的礼数来对待潘为严,但潘为严还是上演了一出 “辞柜”的戏。
    因为潘认为乔家的事业是乔致庸一手做的,虽然名义上是东家,其实本质上是掌柜的,也就是说,是身兼所有者也是经营者的双重身份。这样就导致潘不能按照自己的思路去经营。
    最终,潘为严是在把自己的经营思路和盘托出,并得到了乔致庸 “十年、二十年、一辈子”都不干涉具体的运营问题,而仅仅是四年一次对账的放心嘱托 (其实是完全的放权的承诺)之后,才答应出任大德兴茶票庄的大掌柜的。
    而那之后,乔致庸就退居幕后,寥寥的几次经营行为就是提供250万两银子,为政府充当军饷——那导致他再次身陷囹圄并性命堪忧;在国家遇到饥荒的时候开粥场救济十多万灾民——这导致差点倾家荡产;还有就是用30万两银子资助已经沦落为亡国奴而遭到全国官民唾弃的皇室,花巨额资本从英国人手中买回矿山--此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经营行为。
    正因如此,潘为严替他实现了汇通天下的夙愿。弥留之际,乔致庸还是对 “汇通天下”之后的闲散生活表示了失望——“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连乔致庸这样的商界奇才尚且如此难容别人与自己道不合,更不要说是普通人了。
    其实,在当代企业中,这种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占十之八九,虽然很多时候是无奈之举,但还是有对职业经理人不信任的成分。
    自古 “志同道合”就成为合作必备的条件。通常人都把 “志”作为志向,是远大的抱负,并把 “道”当作道义,是人的品行与道德品质,假如从这个角度讲,志同道合确实是选定合作伙伴必要的条件,毕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为了道义上的追求,生命都可以放弃,更不用说那些蝇头小利了。
    但中国人就喜欢玩这种文字游戏,而文字游戏是智慧的象征,也是害人不浅的。
    在本人看来,志同道合中,追求“志同”既可,而非一定 “道合”。志必须同,但道却是可以异的,而且对专业人士,不能要求他跟自己 “道合”。
    其实 “道义”是完全可以归结为“志”的,是人生与事业的终极目标;而 “道”是具体的日常管理。所谓志是目的,志是愿景,是努力的方向,而道是执行,道是方法。
    能够做到志同,为什么一定要再奢求什么道合呢?假如再上纲到 “道不同不与谋”,则显得更为勉强,所谓过犹不及。选人送行就放任他去做,用人不疑就是这个道理。做好你自己的事情,不要探究别人在做什么。
    在志同的基础上,只有道不合者才可以走到一起,彼此尚可发挥互补的作用,尚可以一山容得二虎,彼此发挥优势。
    在当代企业管理制度中,有双总裁的管理模式,其初衷是一些大事业部过于复杂,靠一人很难有效管理。这种制度通过鼓励职责的重叠,使经理们在危机中能互相支持。如果两人拥有不同的特点,二人组合也能起到很好的互补作用。比如,在技术和商业上互补,或者在战略眼光和实践行动上互补,在本土操作和对外关系上互补等等。
    另外, “双总裁制”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在快速决策的过程中,通过双方的相互督促和建议,就会避免因仓促而产生漏洞,达到“双保险”的目的。
    如果乔致庸与潘为严之间一直是“双总裁”机制,则两个强势人物之间所形成的只会是彼此消耗,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企业中,任何双总裁的管理模式最终都被证明是方向性的错误。
    中国道家讲“无为而治”的核心不是不为,而是明确了“不为”之后,再有所为。而“无为”是自己有所不为,是对别人价值的认可。
    何必苛求一定要每个人都跟自己相同呢?为什么不能认可有人可以做得比自己更专业,更高效呢?用人所长,则需要先打心底认同对方之长至少长于己之短。
    不管是东家还是董事长,对与自己道不合的掌柜的(职业经理人),还是宽容一些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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