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在有效期内和规定路线上救灾车辆持证免费通行

2008-6-19 13:5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进一步规范抗震救灾“绿色通道”管理,6月11日,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民政厅联合发出通告指出,救灾车辆须持专用标志,在有效期限内和规定线路上通行方可免收通行费;通过“绿色通道”的救灾车辆应主动接受各公路收费站的检查,对超限超载或伪造证件、涂改证件、车证不符的车辆,各公路收费站不予免费。 
        当前,抗震救灾特别是灾后重建进入了依法推进的新阶段,陕西省交通厅要求,各公路收费站对持有外省地级市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制发的“救灾安置房物资”专用标志运输过渡安置房的车辆,在有效期限内免费通行,并保证其优先通行;对省内始发运输救灾物资的车辆,在“救灾安置房物资”证件上加盖“陕西省抗震救灾物资运输专用章”,在有效期限内和规定线路上免费通行。 
        陕西省内的“救灾安置房物资”证件实行“一车一证、一趟一办”审批模式,由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统一印制、发放,由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和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负责审批。 
        据悉,陕西省抗震救灾“绿色通道”于5月13日9时开通以来,已累计免费通行各类救灾车辆1044151辆次,免收通行费2849万元,极大地提高了救灾车辆通行效率,为救灾物资顺利抵达灾区提供了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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