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管理出新规 增加矿工特殊保护措施

2008-6-18 13:2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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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太原6月18日电(记者 伍彧彧) 6月17日,记者从山西煤炭工业局了解到,由于现行《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是2001年颁布实施的,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实际需要,修订《条例》势在必行。新的《山西省煤炭条例(修订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后颁布实施,与现行《条例》相比,新的《条例(修订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增加煤矿矿工特殊保护制度。 
  截至2007年底,山西省共有生产煤矿2806座,煤炭产量达6.3亿吨,约占全国原煤产量的30%。据了解,“现行《条例》对矿工合法权益保护规定的内容比较少,而且原则性太强,力度也不够”。新的《条例(修订草案)》不仅增加了矿工特殊保护制度,还在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最低工资保障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此次《条例(修订草案)》针对山西省小煤矿数目多、资源浪费严重的现实,通过提高煤炭开采市场的准入门槛,将一些资金不充足、技术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单位和个人“拒之门外”。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煤矿企业要定期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尘肺病普查,建立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煤矿企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周最多工作五天,推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等。
  在矿工生活条件保障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更是明确要求煤矿企业为单身职工提供的公寓化宿舍,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每个单身职工5平方米,并且还要配备职工澡堂、食堂、班中餐,建立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等生活福利设施。每个单身矿工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五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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