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公路“三乱” 哈市将公示符合规定收费站

2008-6-10 12:24: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今年哈市将对擅自变更设站位置的公路道桥收费站和检查站进行清理整顿,对超过批准收费期限和经营期满的收费站将一律撤销。而符合规定的收费站(卡)则要重新登记向社会公示。这是记者9日从哈市日前制定的2008年哈尔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中获悉的。 
  合规收费站(卡)要公示
  据悉,今年,哈市将清理整顿收费站(卡)及向机动车乱收费问题,对擅自变更设站位置的公路道桥收费站和检查站进行清理整顿,对超过批准收费期限和经营期满的收费站一律撤销。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站(卡)要重新登记,经省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实行目录管理。要严格规范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严格动检、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督管理。林业部门的防火检查站在非防火期不准拦截、检查非拉运木材和山产品的过往车辆。
  执法部门不得下达罚款指标
  在今年治理公路“三乱”中,哈市还将严查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规定除交通、公安、林业部门以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和罚款。有上路权的执法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对各执法部门上路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备案,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要清除执法队伍。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执法程序进行检查。今年哈市相关部门将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执法程序进行两次检查,不合格的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和有重大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将调离执法岗位。
  24小时内超限超载不得重复罚
  针对超载超限运输行为,哈市今年将按照“源头封阻、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联合执法”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严禁凭经验、目测检查,严查以罚代卸、以罚代纠、权钱交易等行为。哈市各区、县交通和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对24小时内已被处罚或卸载,且能够出示与法律文书记载的卸载后质量相一致的,不得重复处罚,在无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不得重复卸载;已被公路管理或公安交管任何一个部门查处的,在无交通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另一部门不得重复查处。对交通违法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重复罚款的行政处罚,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绿色通道”不准随意拦车检查
  为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哈市规定,将保证蔬菜运输、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京哈公路哈尔滨段、哈绥公路哈尔滨段、哈大公路哈尔滨段、哈同公路哈尔滨段等4条“绿色通道”及省内文明样板路的农产品流通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在“绿色通道”和文明样板路上随意拦车检查;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违规滞留车辆;对有超速行驶等其他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能当场处罚的依据简易程序处罚后及时放行。城市出入口的公安检查站对非通缉车辆一律不准随意拦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正常行驶的外籍车辆和无明显违法行为的省内车辆,一律不准拦车检查、扣车、扣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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