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企业远离“傍奥运”行

2008-5-5 19:53: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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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8”、“北京奥运会”等字样,都是由知识产权保护的,未经许可不能擅自使用!

  在距离北京奥运会开幕式100天之际,杭州海关举办了一场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宣讲活动。其中,提醒浙江企业远离“傍奥运”行为,成为当天宣讲的一项重要目的。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又称知识产权边境措施,指海关依法在边境制止侵犯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境的执法活动。今年是奥运年,海关在执法中发现,侵犯奥运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呈上升趋势。2月份,杭州海关下属的金华海关就通过风险布控查获一批侵权的2008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福娃”挂件,共计6.24万个。

  “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对奥运知识产权存在片面认识,误以为只要不使用奥运标识就不构成侵权。”杭州海关法规处负责人告诉笔者。对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不仅仅限于2008年的吉祥物福娃,还包括奥林匹克的会徽、会歌、会旗等各类知识产权。事实上,北京奥运会十分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名称及简称都进行了文字备案。

  根据我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侵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杭州海关表示,随着奥运的日渐临近,海关将进一步加大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同时提醒广大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远离“傍奥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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