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海关企业分类办法实施后广西有望增加275家A类企业

2008-5-22 13:11: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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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旧《办法》规定100万美元以上)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等总量在3000票以上的报关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A类管理,获准后可享受“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等便利措施。据南宁海关统计,2007年度进出口总值在50万美元到100万美元区间的广西企业有275家,均可积极申请升格为A类企业,以享受到更多的海关通关便利,对广西对外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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