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口税负减免5个亿

2008-5-19 11:47:00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记者从青岛市财政局获悉,针对高税负影响企业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现状,青岛市财政局向财政部提出了青岛市对2008年部分产品关税税目税率调整的建议和进口消费税调整的建议,并已全部获得批准。据此,青岛市每年将减免税款达5亿元,这对促进企业发展和青岛市财源建设将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据市财政局介绍,青岛市此次获财政部批准的部分产品关税和进口消费税调整建议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降低TFT液晶显示屏背光模组进口关税税率;二是降低冰箱用变频压缩机进口关税税率;三是降低石脑油进口关税税率建议和取消石脑油进口消费税。
  据悉,TFT液晶显示屏背光模组是液晶显示屏的关键部件,目前国内不能生产。为扶持国内液晶产品及配套产业的发展,财政部批准从2008年起,对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用冷阴极灯管的进口关税税率由8%降低到4%;对液晶显示屏背光模组的光学元件(包括导光板、反射板、扩散片、增亮片)进口关税税率由8%降低到3%。
  变频压缩机具有变频节能功效。为鼓励企业生产节能环保产品,建设节约型社会,财政部批准自2008年起,对功率≤0.4Kw的冷藏、冷冻冰箱用无极变速压缩机进口关税税率由8%降到3%;对0.4Kw<功率≤5Kw的冷藏、冷冻冰箱用无极变速压缩机、功率>5Kw的冷藏、冷冻冰箱用无极变速压缩机、其他制冷设备用无极变速压缩机进口关税税率由10%降到4%。
  石脑油是生产乙烯和芳烃类化工品的基础原料,属资源性产品。为鼓励企业进口石脑油,减少青岛国对石化产成品的国际依赖,财政部批准从2008年起,对石脑油进口关税税率由6%降低到1%;另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前,对进口石脑油和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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