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擅抬托运费小心挨罚

2008-5-17 11:28:00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讯 和物流公司说好托运费是800元钱,可到了要托运的那天,物流公司却变卦了,找出种种理由,要提高托运费,这让托运人王先生不能接受。 
  5月3日,在南京市做服装生意的王先生找到尧化门街道一家物流公司,提出要给他在吉林的同行托运两件高级服装柜。双方签订了托运合同并注明托运费800元,货到由收货方付钱。但是让王先生感到不可理解的是,到了要托运的那天,物流公司万老板打来电话,说托运费要增加,理由之一是他错把吉林当西宁了,南京到吉林路程更远,800元托运费远远不够。另一个理由是所要托运的服装柜上安装了不少玻璃,在运送的过程中容易损坏,如果出现了问题要给予赔偿,风险大。万老板要王先生付2500元才肯送货,否则免谈。这种说法让王先生无法接受,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他提出不要该物流公司托运了,另找物流公司送货,并让万老板把在该公司的库房里存放了三四天的服装柜送还原地。而万老板表示要王先生先付场地费,他才会将服装柜送还原地。王先生一气之下便向工商部门投诉。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工商执法人员明确指出,未经协商承运人就私自变更合同内容,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万老板的做法是错误的,既然已经与客户达成协议,那就应该按照协议承诺的内容兑现,而据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承诺方自行承担。
  (贾邦雨 陈 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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