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域大批内河船搞海运隐患重重
2008-4-11 15:1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从3月20日开始,浙江舟山海事部门开展了一次为期10天的“惊蛰行动”,对沿海作业的内河砂石运输船、施工船舶集中的岱山江南山和大鱼山附近水域进行检查。结果,行动第一天就检查发现违章船舶13艘,其中内河船9艘,目前已责令7艘内河船到长涂港锚泊接受调查处理。 据悉,内河船与海船相比,大多稳性差、抗风等级低,到海区航行时,一遇到大风很容易造成船舶上浪进水,引发船舶沉没等重大事故。同时,内河船一般没有配备相应的海上应急救生和通信报警设备。因此,一旦发生险情,往往损失惨重。据统计,近两年来,舟山辖区砂石运输船舶共发生海上交通事故18起、失踪死亡5人、沉船12艘、直接经济损失1198.39万元。
然而,据记者了解,雇用未取得从事海上航行和作业相关证书的内河船舶进行海上作业,这一现象在舟山海域比较普遍,至今仍有施工企业在招用内河船只,从事海上运输工作,给船只和人员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日,由舟山港晖港口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晖公司)招用的一艘内河船舶就因此发生沉船事故。事后,事故船主承认对沉船事故他们本身负有责任,但港晖公司更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据了解,该沉船系安徽芜湖的“永发6号”轮船(3000吨位,船体、设备总价值550万元),2007年6月起,通过一代理公司被舟山港晖港口有限公司招用,参与该公司在海上的海砂运输业务。
2008年2月18日下午2时左右,“永发6号”轮船在舟山海域的航运途中触礁,船身破损进水。由于施救不及时,船只最终沉入大海。据打捞公司现场勘察评估,损失超过500万元。
据了解,为节约成本,在进行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港晖公司招用的施工船只,包括“永发6号”在内的数十条船只,全是内河船舶,并不具备海上施工资质。当时,港晖公司曾向他们口头承诺:如果这些船只在运输过程中,遇到执法处罚、安全事故、海上救助等方面问题时,港晖公司将负全责。
但当“永发6号”船只发生触礁进水,沉入大海后,船主多次与港晖公司联系,希望得到应有的赔偿时,该公司却一直采取避而不见的态度。之后,在当地政府的干预下,港晖公司才勉强同意谈判。但却提出赔偿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可以考虑,超过100万元根本不要谈的要求。
3月24日下午,记者致电港晖公司刘董事长,在说明采访意图后,刘董事长表示自己对此事并不知情。后又对记者说,这事跟港晖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只是通过代理公司招用这些内河船只。当记者问道,事先港晖公司是否向这些船只作过口头承诺,他立即予以否认,同时也否认存在赔偿事宜。并再三向记者表示,港晖公司与这些船只不存在任何关系。
事后,港晖公司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说,参与他们公司海上运输业务的承运船舶均有承揽运输业务的承运人自行组织,因此港晖公司不可能自行招募相关运输船舶,也不可能与其发生运输合同关系。至于承运人组织安排什么船舶,多少数量船舶参与运输均由承运人自行决定,作为托运人无权干涉。因此,参与运输的船舶是否适航与港晖公司无关。
不过,据记者了解,港晖公司虽然没有和他们签订相关合同,但是与这些内河船只却存在实际上的雇佣关系。
记者同时从舟山海事部门了解到,2007年6月至2007年8月,港晖公司就曾因租用“港晖157”、“港晖153”、“港晖155”等90多艘内河采砂、运砂船,在大渔山至钓梁、六横航线从事海上采砂、运砂作业,被舟山市岱山海事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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