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修订企业分类制度助推“守法便利”

2008-4-1 13:17: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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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4月起施行
  4月1日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业只要注册登记满1年,年进出口额超过50万美元,即可参评海关的A类企业,争取到上门服务等一系列海关便利服务。 
  海关专家介绍说,新办法倡导守法便利原则,目的是让诚信守法的外贸企业受惠更多。这将有利于他们在今后变数增加的外贸环境中竞争壮大。 
  “守法便利”原则更明显 
  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是1999年施行的。杭州海关企业管理处副处长段惠进介绍说,与原《办法》相比,海关部门倡导的“守法便利”原则在新《办法》中更为明显。 
  从企业类别上看,原《办法》按企业诚信等级由高到低,设有A、B、C、D四个管理类别,而新《办法》还增加了诚信级别更高的AA类。而从适用范围上看,除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外,还增加了报关企业。这意味着为大量中小企业服务的报关企业也能享受到A类或AA类的便捷待遇。 
  新《办法》规定,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这就让A类和AA类企业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像A类企业可以享受到“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优先办理,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急通关优先安排等优先服务,而AA类企业则享受海关信任放行,对进出口货物一般不予开箱查验等更为便利的通关措施。新《办法》还与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衔接,AA类企业属于这一框架中的“经认证的经营者”,享受各国海关的最便捷通关待遇。 
  此外,原《办法》1999年施行时提供的优惠便利主要侧重于加工贸易企业。近十年间,中国外贸突飞猛进,海关部门针对一般贸易企业和报关企业出台了一系列便利措施,各地海关也出台了一些地域性的便利措施。新《办法》对原本“政出多门”的便利措施也作了统一,制定了通用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 
  门槛降低监管不松 
  从内容上看,新《办法》评比A类企业的门槛降低,只要注册登记1年,年进出口额超过50万美元即可参评,而原《办法》评比A类企业的标准是注册登记2年,年进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 
  以浙江省为例,2007年有2.3万多家企业有进出口实绩,有2万多家企业都可以迈过A类企业的门槛,比按老《办法》划分的600多家增加了30多倍。为此,海关将在新《办法》实施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验证稽查,全面了解企业运作情况,方能授予A类资格。如果A类企业日后违规,将断然下调类别。 
  而要参评AA类企业更为不易,它的硬性标准是企业年进出口额超过3000万美元。符合这一标准的企业在杭州海关关区只有13家,而成为AA类企业还要接受更为严密的验证稽查。 
  海关部门表示,为了解决目前海关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和日益增长的业务量与有限的人力资源矛盾,海关有限的监管力量将主要用于对低类别失信企业的严密监管上,让企业体会到不守法或不诚信行为所带来的代价,促使企业规范其进出口行为,同时也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教育和预防作用。 
  海关新规有助良性竞争 
  新《办法》将报关企业纳入分类管理,对此,浙江报关行总经理徐蓓认为这将推动报关业进行一次洗牌。“浙江省有70多家报关企业,但是内部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恶性竞争严重实施分类管理后,企业会选择好的报关行合作,让守法的报关行脱颖而出。” 
  杭州松下马达有限公司生产空调马达为主,产品约有一半出口。公司进出口部部长杨雁介绍说,目前企业面临着原材料成本和人力成本上升的压力,因此,如果在通关效率上有所提高,对企业会有很大的帮助。杨雁告诉记者,松下中国公司对这一办法非常关注,已经派法务部人员来了解企业有没有积极申报AA类企业。 
  段惠进认为,在当前人民币汇率升值、退税率下调、制造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影响下,海关部门为守法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将有助于外贸企业优胜劣汰。目前企业货物滞港费用相当高,仅这一项就能节约大笔费用。 
  而企业在海关的诚信记录还要纳入国家和地方的信用体系。新《办法》就规定,评审A类和AA类企业还要结合企业的信用体系、守法程度和资信情况,特别是不能在相关行政机关有不良记录。海关的分类管理信息也会纳入国家和地方的信用体系,像杭州海关的企业分类情况就要在信用浙江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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