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大昌慎昌成“入仓退税”政策试点

2008-3-18 10:40:00 来源:物流天下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讯 昨日下午,新会区政府在龙泉酒店举行出口监管仓入仓退税政策通报会,会议宣布,江门大昌慎昌食品加工仓储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从去年12月起获准享受入仓退税政策资格,国内货物进入该仓库后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新会区区长吴振鹏、相关职能部门、外向出口型企业、码头单位、船务公司的负责人以及金融界人士出席了会议。
  据了解,2005年,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选择在深圳和厦门地区的出口监管仓库进行“入仓退税”政策试点,取得很好效果。2个口岸对外揽货业务能力大为提升,“入仓退税”仓库同时成为盘活出口企业资金、拉动出口增长的重要手段。在此基础上,去年12月,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宣布扩大出口监管仓库入仓退税政策试点范围,新增10家出口监管仓库为“入仓退税”政策试点,其中江苏4家、广东3家、云南2家、新疆1家。江门大昌慎昌物流保税加工物流园内的出口配送型监管仓库成为其中一家获此资格的仓库,也是珠江西岸唯一一家享受此项政策的仓库。(李夕菲) 
  【相关链接】
  大昌慎昌物流工业园位于新会经济开发区内,新会港对面,占地730亩,是香港上市企业大昌行的下属物流基地。大昌行2004年进入新会,经过4年多的发展,物流园已累计投入资金4亿多元,建设了一期工程,包括有公用型保税仓、出口监管仓等项目。
  “入仓退税”是由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实施的一项出口优惠政策,只要出口货物进入监管仓,就视同出口,出口企业可及时办理退税手续。这将极大加快企业资金流动,为企业实施国际采购、中转、贸易、配送等提供有利条件,成为银洲湖仓储物流业迅速发展的助推器。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